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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29881
发布虚假广告责任人将受处分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4日 《中国医药报》2005.06.04
     回眸:|, http://www.100md.com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通告提出对发布违法广告的媒介单位责任人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凡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由司法机关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被处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将被录入工商企业信用监管系统,采取警示、年检时重点审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公开曝光其违法行为,降低信用等级等监管措施;必要时进行跨地域联合监管或重点监管。通告重申医疗、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等虚假广告是此次惩治重点。|, http://www.100md.com

    点评:|, http://www.100md.com

    监管不到位、法律法规不健全、广告主惟利是图、广告发布单位“见利忘义”及社会整体信用缺失是当前虚假广告泛滥的主要原因。发布违法广告单位责任人将被追究责任;违法广告主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信用等级受影响等措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大大丰富了广告监管手段,强化了广告监管力度。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有药品广告审批职责,近年来,除认真履行审批职责外,还监测媒体药品广告,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信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协作,虚假药品广告将无生存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