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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急切忌乱投医 ——法官教你如何在儿童医疗纠纷中掌握证据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6日 中华女性网
     6月1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7岁的小强(化名)与北京某医院的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做出了终审判决,判令北京某医院退还小阳医疗费及赔偿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工商档案查询费和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379.9元。

    记者从一中院了解到,近年来儿童医疗纠纷案件呈明显的上升趋势,小强的案件非常有典型性。如何在纠纷后充分保护自身的权益?如何在儿童医疗中减少纠纷?记者就此专门到北京一中院进行了采访。

    审理该案件的刘法官介绍说,2003年9月,小强的父母根据从报纸上看到的一则广告,带着小强从黑龙江来到北京,治疗脑瘫。在北京某医院,小强被诊断为混合型脑性瘫痪(三肢症,极重度),2003年9月12日、10月3日,这家医院为小强两次进行了“生物全息营养矫形术”治疗,但治疗效果并不理想,小强的病情也没有好转。

    在小强与这家医院发生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后,受法院委托,北京大学司法鉴定室对这家医院的医疗行为进行了鉴定,得出的鉴定结论是:这家医院的诊疗行为属不规范的医疗范畴,被鉴定人小强在该院治疗后的病情变化情况原因难以确定,不排除该院的不规范诊疗对小强有损害身体的可能性。法院根据鉴定结论及在庭审中所查明的其他事实,做出了要求医院赔偿的终审判决。

    刘法官告诉记者,近几年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中,许多人是因为相信了一些广告对医生医术和某种疾病治疗效果的夸大宣传,在治疗后却发现实际效果与宣传大相径庭而引起的医疗纠纷。纠纷一旦发生,法院虽然判决患者胜诉,但往往已耽误了孩子的治疗,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失。他认为这种情况和很多家长对孩子的治疗不理智有关,家长一旦发现孩子健康出了问题,往往心急如焚,对任何能医治好孩子疾病的说法和广告宣传都会信以为真,不加分辨地四处求医,不顾一切地寻找治病良方。一些唯利是图的江湖庸医、骗子或是不负责任的医疗单位就利用家长们的迫切心情,趁机谋利,让许多家长落得人财两空。

    他提醒家长在孩子身体出现健康问题时一定不要乱了方寸,为孩子治病一定要选择有信誉的医疗机构。对一些宣传或承诺要多向权威卫生部门咨询,尽可能地对医院的医疗水平与信誉进行查实。对医疗方案和使用的药品要进行必要的咨询,最好采用或服用在卫生监管部门登记或备案的治疗技术和药品。对处于试验阶段或尚存在争议的医疗技术要慎重,如果确有采用或服用的必要,也应与医疗单位签订有效的合同,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可以此作为解决问题的依据。家长们还应保留好证据,做到依法维护自己和孩子的权益。(金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