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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标准的药品也不麻痹——绍兴市药检所查出交叉污染的不合格药品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6.16
     本报浙江讯 经检验符合标准的药品就一定是合格药品吗?日前,浙江省绍兴市药检所检验人员凭着对检验工作高度的责任心和对检验结果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及时检测出一批各项检验指标均符合标准,但已被交叉污染上头孢拉定的不合格药品——头孢氨苄颗!?br> 前不久,绍兴县药品监管局从该县一家镇卫生院抽到一批标示为安徽省某制药企业生产的头孢氨苄颗粒,并送绍兴市药检所检验。该所检验人员按照《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头孢氨苄颗粒的标准检验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规定,头孢氨苄含量为99%。按理说,可以给这批药品发合格报告了,但是,检验人员在含量测定的高效液相色图谱中发现了一异常峰。对这一情况,该所领导高度重视,经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和分析后,大家一致认为,该批药品出现的异常峰属不正常现象,预示着产品质量可能存在严重问题。于是,该所立即设计出实验方案,对异常峰进行鉴定。经一系列实验,初步确定该异常峰为头孢拉定的峰,其含量高于头孢氨苄。经送浙江省药检所进行进一步结构鉴定,确认其为头孢拉定。

    经向该药品生产企业了解情况,证实引起头孢氨苄颗粒中含有大量头孢拉定的原因是企业生产管理混乱,造成了药品交叉污染。目前,绍兴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按规定对该批头孢氨苄颗粒进行了查处。

    (邵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