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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专家指出—— 应大力发展以社区为基础的戒毒模式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27日 中华女性网
     据公安部权威发布,我国正面对着毒品问题的严峻挑战。2000年版《中国的禁毒》白皮书清楚表明,“中国从国情出发,以强制戒毒为主体,采取多种办法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在今年6月26日国际戒毒日来临之际,记者就戒毒模式的多元化问题对中国毒理学会理事、云南药物依赖防治研究所副所长李建华进行了专访。

    李建华说,我国幅员辽阔,生活在同一社会中的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差异很大,他们的行为在不同的地区、社会文化、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的背景下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因此,在某一地方成功的模式在另外的地方可能会根本行不通,今后国家或省级在做戒毒资源配置的规划时,可能会更多的考虑到当地的地区差异,以及社会文化背景、社会经济状况和人力资源的情况,合理布点,以便能够更为有效地利用资源。

    李建华认为,目前,我国的禁吸戒毒工作几乎完全是由政府包下来,社区、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参与的空间非常有限。而大一统的、几乎是唯一的戒毒模式是不可能帮助形形色色的吸毒者的。当今,我国社区民主与治理的建设正在走向一个新的阶段,社区正在开始朝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方向发展,因此,今后的戒毒工作可能会给社区、慈善机构、社会团体、志愿工作者、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宗教组织以更大的工作空间,让他们发展有效的和多元化的戒毒模式。这些模式包括:以社区为基础的预防、治疗、康复、善后照顾和重返社会;居住形式的治疗社区;戒毒者自助互助小组;门诊治疗;住院治疗;宗教戒毒;美沙酮维持治疗等。但不论是何种戒毒模式,我们政府都有可能会对它们进行成本-效果、成本-效益分析。在此基础上,用科学数据来支持我们政府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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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建华认为,今后,可能会有更多的部门和机构参与到戒毒工作中来,从而降低政府的投入,降低政府参与某些工作的风险,也能让政府工作顾及不到的地方得到互补。比如:在欧美国家和我国的香港地区,政府可以拨款给一些确实能够帮助吸毒者的民间组织或非政府组织,让他们去收治吸毒人员,政府只对他们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决定下一财政年度的经费预算。也可以通过法令的形式让吸毒者选择是进监狱还是去自愿戒毒机构戒毒。政府也会给这些组织经费,让他们去做降低危害的工作,如美沙酮维持治疗、针具交换、针具的社会营销等。

    李建华指出,目前,中国大部分社区的功能萎缩,社区缺乏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的能力。要建立社区支持系统,搞好帮教,使这些工作能具有可持续性,就需要恢复社区的功能。今后,社区功能恢复会与社区发展紧密相结合,因为它符合社区群众的利益,因此它会得到社区成员的广泛参与,同时,它也会得到吸毒者家庭和戒毒者本人的积极参与。在社区功能恢复的过程中,社区才有可能持续性地帮助吸毒者和他/她们的家庭。

    李建华指出,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民主化进程和法制化进程的发展,契约社会和公民社会逐渐完善,社会保障系统逐步加强,社会会更加维护每一个成员的人格尊严,每一个公民合法权利都会得到保障,减少对吸毒者的歧视和社会耻辱将会成为一种社会文明进步的标识,吸毒者的健康权和生命权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尊重和保障,他/她们能够与其他人一道平等地享有由于科学进步带来的利益,只有在这种社会与人全面协调发展的氛围下,建立起来的不同戒毒体系才能够互补,真正起到帮助吸毒者回归主流社会的作用。(梁苹),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