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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288138
柏乡农村药品监督员权责明确
     本报河北讯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药品监督员管理,近日,柏乡县政府出台了《农村药品监督员管理办法》。

    该办法规定,农村药品监督员要认真学习国家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协助药品监管部门宣传法律法规,及时举报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反映辖区群众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农村药品监督员有权对柏乡县药品监管局的工作实施监督评议。对农村药品监督员举报的案件,药品监管部门经查实后给予相应奖励。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或者越权监督、以权谋私的农村药品监督员,柏乡县药品监管局有权取消其资格。

    (常喜振)(常喜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