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287542
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应注意保密
http://www.100md.com 2005年7月30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7.30
     药品检验报告是药品监管部门查处不合格药品案件的重要依据,笔者认为,对此应当采取规范有效的保密措施,以确保其合法、及时、有效地被使用。

    首先,检验完毕后,药品检验机构应将不合格药品的检验报告书挂号邮寄到抽检地药品监管部门,并以电话等方式确认是否送达。其次,案件查处的各环节要注意保密。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应由专人登记收发,并及时报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指定办案人员对不合格药品立案查处;在不合格药品检验报告书送达当事人前,接触药品检验报告的有关人员应当严格保密,严防泄密。只有这样,案件调查才能顺利进行,违法行为才能被及时依法查处。

    (龚志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