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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梁中医院抓廉政拒绝药品回扣
http://www.100md.com 2005年8月4日 《中国医药报》 2005.08.04
     本报重庆讯 凡进入医院推销药品的单位,必须签订并切实履行廉政承诺。这是铜梁县中医院为防止药品销售活动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开展廉政建设推出的新举措。该院自今年初推出该举措以来,已有4家不愿签订承诺书和有不良记录的药商被医院拒之门外。

    铜梁县中医院与数十家厂家、商家有业务往来。从今年初开始,医院针对药品销售活动中的不正之风,要求所有药商在与本院开展业务前必须签订廉政承诺。推销方若发生向院方相关人员发放“入门费”、“促销费”、“推广费”、“回扣费”等违法乱纪行为的,将被医院列入“黑名单”取消销售资格,并将未结算的药品销售款冻结,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和检察机关反映。

    (赵武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