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0750775
配镜该注意些什么(二)
http://www.100md.com 2005年9月15日 《当代健康报》 2005.09.15
     山东省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济南眼科医院) 副主任医师 张文

    12岁以上青少年首次配镜也应散瞳验光、复光配镜,而且矫正度数应准确,不能矫正过度,要留有充分调节。

    对于轻度近视患者也不宜过度矫正,也要给眼睛留有部分调节,并常戴眼镜使眼睛处于正视眼状态,这样不仅能提高视力,还能在适当距离内舒适的读书和工作,使眼睛的调节和辐辏机能关系协调,进而避免视疲劳,这是在近视眼镜配镜过程中的原则之一。

    40岁以上的患者,由于调节机能的生理性减退,经验光检查望远时常戴近视镜,看近时却出现模糊现象,根据验光度数可适当照顾远视力的矫正,保证近距离时的清晰、舒适。

    高度近视应完全矫正,但患者往往难以一次性接受。此时应选择患者既能接受,而视力又有提高的矫正度数。屈光参差患者,双眼近视超过2.50屈光度,两眼物像大小不一,容易出现复视,最好配戴隐形眼镜。

    咨询电话:0531-87938436,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