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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院医疗保险费用超支应由谁来“买单”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4年第8期
     定点医院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过程中,承担了重大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医疗保险结算实行单病种和普通住院病人费用包干制度,使医疗保险费用出现了严重的超支,其超支部分应由谁来承担?成了定点医院与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争论不休的事情。这一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不但影响参保人员患病的合理治疗,也伤害医院支持医疗保险的积极性。为此,辽宁省卫生经济学会于润吉等人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谈了自己的几点看法。

    定点医院积极配合医疗保险制度改革 严格控制药品收入比重 药品收入占医院医药总收入一半以上,不但支出幅度大,而且最容易产生浪费。为此,医院在控制药品收入增长上下了一翻苦功夫,通过推行“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核定收入,超收上缴”、“结余上交、合理返回”一系列改革措施,严格控制药品收入的增长,由于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已经使药品经营步入良性循环轨道。辽宁省卫生部门医院药品收入比重从1999年的58.53%下降到2002年的48.6%,3年里共节省药品费用14个亿。

    取消科室承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 头几年医院大部分实行以科室承包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对提高业务收入、降低消耗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但出现的负面效应也是惨重的,医护人员出于自身经济利益,在病人身上创造经济效益的现象是十分严重的。为保证医生的正当医疗行为,支持医疗保险的顺利运行,各医院取消了科室承包行为,其医药收入不在与奖金挂钩,从而保证医院医药收入的合理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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