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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41274
浙江药招新方案倾听各方意见
http://www.100md.com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5年第4期
     [本刊讯]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卫规财发[2004]3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日前,浙江省出台了“浙江省省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为增强“实施方案”的公正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方案”定稿前,省发改委和省纠风办专门召开医药企业代表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对“送审稿”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浙江省医药行业协会递交的一份“讨论意见专题报告”全文刊登出来供参考。

    对实施方案送审稿讨论情况专题报告

    近日,协会组织杭州地区一些主要企业对2004年浙江省省市医疗机构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认真地讨论。现将讨论情况汇报如下:

    一、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实施方案基本体现了卫生部等6部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若干规定”的基本精神,省、市医药行业协会和医药企业表示:将按照省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2005年度省市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二、对送审稿中的部分条款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参考价的问题

    送审稿中指出:参考价的确定按2003年省、市招标药品中同产品的最低中标价;又指出其他未在省市医疗机构销售的药品,由工作小组组织药学专家根据同比价格设定参考价。

    这一条规定与会代表反响很大,其理由:

    一是根据2004年1月10日省体改办等9个部门下发的“关于浙江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评标操作方法”的文件中规定:对投标报价不得设立门槛价,但允许根据招标地区医疗机构近几年药品招标采购价的加权平均价格作为评标参考。我们认为以2003年最低中标价作为参考价,背离了9个部委的通知精神。

    二是通过近几年国家降低药品价格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我省医药企业的盈利能力已明显下降,已经影响了我省医药产业的发展。

    2004年1至8月份,全省工业企业销售收入183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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