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283816
药品安全“巡查员”网住农村药贩子——泰宁县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制度充分调动“两员”积极性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10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1.10
     本报福建讯 通讯员黄吉祥 记者吴月树报道 “真没想到!在这么偏僻的乡村也被抓了。”无证药贩子熊某一脸沮丧地说。

    这是发生在10月28日的事。那天上午,泰宁县大田乡农村药品协管员饶春才带着信息员小杨,来到大田乡谙下村例行吭乱淮蔚囊┢钒踩膊槭保⑾中苣?br>正在村里的路口摆地摊卖药。饶春才一边叫小杨稳住药贩子熊某,一边打电话给县药品监管局稽查股。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迅速赶到现场,将药贩子熊某逮了个正着,当场没收“十全大补丸”、“正红花油”等十几种药品,并给予相应处罚。

    据悉,今年以来,泰宁县药品监管局已接到饶春才这样的“巡查员”提供的信息60余条,根据举报线索立案查处21起,占全局办案总数的63.6%。

    泰宁县药品监管局成立后,加大了药品打假力度,药贩子看到在城市已没了“市场”,就把目标盯向监管较薄弱的农村,而且经常打“游击”,执法人员难于掌握其行踪。为把药品监管的触角延伸到最基层,扫除农村这块监管盲区,2003年,泰宁县药品监管局聘请了以村干部为主的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以下简称“两员”)124名。但由于缺乏有效的激励引导机制,“两员”积极性不高,发挥作用不大。今年,该局重新聘请了27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农村药品协管员、信息员,将新聘请的“两员”按乡镇分成11个片区,明确其工作职责,要求“两员”实行定期巡查制,对片区内的药品质量安全状况每月至少下村巡查一次。该局定期对“两员”进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提高“两员”收集药品市场信息和稽查打假能力;同时,建立信息双向反馈制度,由稽查股工作人员定期向“两员”反馈药品监管信息动态,“两员”也随时向药品监管局反映收集到的药品市场信息。为激发“两员”的工作热情,该局建立激励机制,以药品协会为依托,设立奖励金,凡提供有价值信息的,每条给予10~20元的奖励。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的,除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规定申请给予奖励外,另按案件查处货值比直鸶柘嘤崩Mü晟乒ぷ髦霸穑敌行畔⒈ǜ妗讣椤⒔背偷?br>相关制度,调动了“两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目前,“两员”既是泰宁县药品监管部门稽查办案的情报员,又是日常监管的信息员,已成为农村药品打假的好帮手。据了解,今年全县药品抽验不合格率下降了4.8%,假劣药品在市场上的比重明显降低,药品质量状况有了明显好转。, http://www.100md.com(黄吉祥;吴月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