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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非法配制制剂被查处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1月12日 《中国医药报》 2005.11.12
     本报山东讯 近日,山东省费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医院配制的部分“呋麻液”制剂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而直接用于临床诊疗活动,并现场查获一批非法“呋麻液”制剂(案值金额2586.52元)。

    在检查过程中,院方辩解,由于制剂室自制制剂品种较多,不能保证每批制剂都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且其所配制剂与纯粹的假药不同,疗效较好,临床无不良反应,应对其免除处罚。该局经调查认为,医院自制的部分“呋麻液”制剂未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验而直接用于临床诊疗活动的行为,是一种生产(配制)假药的行为,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遂依法没收违法配制的“呋麻液”制剂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配制制剂货值金额两倍的罚款。

    (何士忠),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