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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提醒:春季吃河豚鱼要注意安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11日 新华网
     新华网福州1月10日专电(康淼、童文海)“两节”来临之际,厦门海沧一些农贸市场上冒出河豚鱼等有毒的鱼肉食品。有关医学专家提醒人们,春季是河豚鱼中毒高发期,人们千万不要因为河豚鱼味道鲜美而一时贪嘴,要注意鱼肉消费安全。

    为了确保“两节”期间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近日加强了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力度。工商人员在一次执法行动中发现一间水产店在显目位置摆出河豚鱼出售,它们都还在水中游动。这些河豚鱼总共有20余尾。当执法人员质问店主知不知道河豚鱼有毒时,店主竟拍着胸脯说道:“只要把鱼内脏都去除,烧开水将肉煮熟,一定没事,你尽管放心。”

    厦门中山医院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河豚毒素是剧毒物质,不同性别、不同鱼体部分以及不同季节,河豚鱼所含毒素的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卵巢和肝脏含毒素量最多,毒性也最大,其次是肾脏、血液、眼、腮和鱼皮等处。春季为雌鱼的卵巢发育期,卵巢毒性最强,再加上肝脏毒性也在春季最强,所以春季最易发生河豚中毒事件 。

    专家还强调,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高活性的神经毒素,微溶于水,易溶于醋,对光和热极稳定,即使是100℃的沸水也不能将其完全破坏。人们食用河豚毒素后,轻则面部潮红、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神经麻痹;重则四肢肌肉无力,舌头麻木,语言不清,甚至因全身麻木而瘫痪;严重者可导致呼吸衰竭而死。

    工商人员也提醒人们,出售或食用河豚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市民一旦发现有人贩卖,应当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千万别一时贪嘴而使自己身陷险境。(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