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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号预警”提醒公众:谨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3日 《家庭医生报》 2006年第4期(总第1041期 2006.01.23)
     最近,江苏省卫生厅向社会发布了2006年第一号食品卫生预警公告,提醒社会大众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意识,谨防误食、误用亚硝酸盐而引发食物中毒事故。

    专家指出,在食品加工中可作为食品添加剂在肉制品中使用,其主要作用是保持肉制品的亮红色泽,抑菌和增强风味,但有严格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国家标准规定,肉制品加工中亚硝酸盐使用量不得超过30毫克/公斤。亚硝酸盐具有很强的毒性,中毒剂量为0.2克~0.5克,剂量过大可中毒致死,一般在进食1~3小时发病,短者仅10分钟,长者可达20小时,亚硝酸盐进入人体,氧化血液中的血红蛋白为高铁血红蛋白,后者无携氧功能,导致组织缺氧,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皮肤青紫、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特征,尤以口唇青紫最为普遍。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死亡。

    因此,消费者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不要吃腐烂变质的蔬菜和腌制时间短的腌菜。, 百拇医药(特约记者:胡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