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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也不能杀灭河豚毒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6日 《健康时报》 2006.01.26
     春节来临之际,厦门市海沧区一些农贸市场上冒出河豚鱼等有毒的鱼肉食品。有关医学专家提醒人们,春季是河豚鱼中毒高发期,人们千万不要因为河豚鱼味道鲜美而一时贪嘴,要注意鱼肉消费安全。

    厦门市海沧区工商局近日在一次执法行动中发现,一间水产店在醒目位置摆出河豚鱼出售,它们都还在水中游动。这些河豚鱼总共有20余尾。当执法人员质问店主知不知道河豚鱼有毒时,店主竟拍着胸脯说道:“只要把鱼内脏都去除,烧开水将肉煮熟,一定没事,你尽管放心。”

    厦门中山医院有关专家告诉记者,河豚鱼的毒性是由其体内的河豚毒素引起的。河豚毒素是剧毒物质,不同性别、不同鱼体部分以及不同季节,河豚鱼所含毒素的量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卵巢和肝脏含毒素量最多,毒性也最大,其次是肾脏、血液、眼、腮和鱼皮等处。春季为雌鱼的卵巢发育期,卵巢毒性最强,再加上肝脏毒性也在春季最强,所以春季最易发生河豚中毒事件。

    专家还强调,河豚毒素是一种非蛋白质、高活性的神经毒素,微溶于水,易溶于醋,对光和热极稳定,即使是100℃的沸水也不能将其完全杀灭。人们食用河豚毒素后,轻则面部潮红、头痛、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继而感觉神经麻痹;重则四肢肌肉无力,舌头麻木,语言不清,甚至因全身麻木而瘫痪;严重者可导致呼吸衰竭而死。

    工商人员也提醒人们,出售或食用河豚鱼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市民一旦发现有人贩卖,应当及时向工商部门举报,千万别因一时贪嘴而使自己身陷险境。

    摘自2006年1月11日《新华网》康淼、童文海/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