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27673
药价死结(3)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6日 新浪财经
     反过来的一个诘问是:就算“医药分离”了,难道医生就不能通过开“大处方”、高价药从药店老板或药品销售公司那里拿回扣了吗?从技术上说,医生如果想这么做,并无困难。而且,一旦将门诊药房分离为独立经营的企业,将会使其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目的合法化,医生与药品促销人员的潜在经济关系不但不会被打破,反而可能得到加强,药品回扣和不正当促销问题将更加严重。这虽然只是一种假设推演,但在现实中它是完全可能发生的。

    道德与制度的困境

    为什么发达国家的医生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不做开“大处方”、拿回扣之举呢?如果把这个问题抛给一个美国或日本的医生,他一定觉得这跟问一个士兵“打仗时你为什么不当逃兵”一样奇怪。因为在他看来,这是起码的职业操守。

    那难道中国的医生全都是毫无职业操守的利欲熏心之徒吗?肯定不能这么说,但很难否认的是,“大处方”的泛滥令世人对中国医生整体道德水平的评价大大低于发达国家。
, http://www.100md.com
    其实,中外医生行为的不同不完全是职业道德的问题,跟他们各自面临的制度环境也很有关系。比如在美国或日本,一个医生行违反职业道德之举将面临很大的风险,一旦东窗事发,他将面临被吊销营业执照、永不可能再进入该行业的惩罚。而以这些国家新闻媒体的无孔不入,他被曝光的概率是很高的。从权衡风险和收益的角度,他也不太可能作奸犯科。而中国的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被新闻媒体指名道姓加以揭露的可能性就极小,他的这类行为在“圈子”里是大家彼此彼此的公开的秘密,甚至是其所供职的医院下达的经营任务所致。他如此行为的风险可以说是很小很小的。

    这就是一个处于转型期的社会所面对的困境,一个制度与道德互相负面激励的困境:因为制度放纵甚至鼓励某些背德行为,于是背德行为也就不显得那么不道德了。而正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认为此类行为有那么不道德,所以要建立一个新的制度来对这些行为来加以约束就显得举步维艰,正所谓“法不责众”。

    正因为“医药分离”在技术上并不能割断医生和药品促销者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同时医生们又处于如此的制度和社会环境中,我们对“医药分离”这一政策建议的效果不敢过分乐观。
, 百拇医药
    药价管制如何“改进”方式?

    从定价源头上看,政府定价是最受争议的领域,几乎在任何一个问题上都会形成两种极端的意见。争议往往是在政府官员和学者之间展开。如官员认为应该进一步扩大政府定价的范围,把所有的处方药都纳入政府定价目录,学者就认为完全没有必要搞药品政府定价,应该彻底由企业自主定价;官员认为政府定价的药品在所有药品中所占比例很小,是“少量”的,学者就认为政府定价药品是大多数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一般患者所必须消费的常用药品,实际上构成了药品消费的“最主流”;官员认为“政府对药品价格实行管制是降低医药费用的因素之一”,学者就认为恰恰是政府管制要为药价虚高承担主要责任。

    双方都可以为自己的观点找到一定的理论支持,从国际经验上看,大多数发达国家也都实行药品价格管制,却并未出现像中国这样的药价虚高问题。于是争议又会转向对“管制方式”或“技术手段”的评价。如雷海潮就批评说,“由有限的几个人(指政府管制部门的官员)根据厂家提供的并非严谨的数据来制定上千种的药品价格,出现问题就显然难以避免”。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执行会长于明德在一次研讨会上语气激烈地说,“什么‘平均成本’原则,什么‘单独定价’,什么‘对原研药品定价优惠’等条款,都是错误的和行不通的。”

    于明德的话其实道出了存在于一切管制者与被管制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因为信息不对称,导致了管制的失效。从种种现象来看,必须承认,政府管制即便没有造成药价高企,但至少对降低虚高的药价也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 http://www.100md.com
上一页1 2 3 4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