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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药品注册程序和监管体制(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4日 中国中医药报
     4.药品上市后的监管:根据法国法律规定,所有的制药厂、医生、牙医、助产士等在发现药品有严重副作用时,必须及时向所在地区的药品监管中心报告。各制药厂还必须建立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向AFSSAPS的国家药品警戒委员会报告药品的安全情况。药品警戒委员会对市场上的药品进行抽样检查,形式有地区药房检查,海关、税务、专家检查等,一旦确定有问题,它将有权责令制药商从法国市场,甚至从欧盟其它国家市场上收回药品(同批号或者全部),并尽快通告所有医务人员。其他措施还有罚款、查封;修改、暂停、甚至吊销上市许可证;向法庭起诉制药厂等等。

    5.药品的广告管理:法国政府通过AFSSAPS的药品广告监管委员会管理各种药品的使用广告,包括面向广大公众的和面向医药专业人士的广告。范围涉及新闻媒体、电影、录像带、小册子、医学或者科学出版物,以及邮件上的广告。

    在法国,能够被社会保险报销的药品,以及在有毒物质名册上登记的药品是禁止向公众作广告的,但是可以向医药专业人员作广告。不需要医生开处方的药品,即可以由病人根据病情自行选择购买的药品,如果需要在报纸、广播、招贴、商品陈列柜、橱窗和电影上作广告,也需要事先获得AFSSAPS颁发的许可。

    根据规定,药品广告的作用是向使用者提供药品使用的信息。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与上市许可AMM的申请材料一致,真实、合法、禁得起检查,不得对公众健康造成任何危害。,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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