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信息荟萃
编号:11127479
业内人士谈《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3)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4日 健康报
     民族医药需要宽容

    《条例》在附则中注明“民族医药的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该如何理解这一规定?民族医药难道不属于中医药的一部分?

    对此,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会长诸国本说,民族医药的定位是一个比较敏感的问题,是否将民族医药包含在中医药内,这涉及到国家的民族政策。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中医药是指中华医药,应当包括民族医药;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族医药如蒙、藏、维、傣等药具有独立的理论体系和诊疗方法,中医药仅指汉族医药,不应当包括民族医药。因此,《条例》做出了民族医药参照执行的规定,但《条例》大的原则完全适用于民族医药的继承和发展,民族医药机构应认真执行。

    我国有56个民族,其中100万人口以上的民族就有18个,他们的传统医药同样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像瑶族医药就有很高的临床价值,当年曾引起全国关注的军嫂股骨头坏死之事,就是因为袁浩教授用了瑶药,才使之痊愈。遗憾的是,瑶药像众多民族医药一样,至今仍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开发。
, 百拇医药
    由于民族医药所分布的民族地区大多经济欠发达,传统医学的积累和发展也不平衡,加上交通不便,当地缺医少药的情况比较严重。尤其是近些年,具有丰富经验的老一辈民族医相继谢世,年轻一代的传承人受到种种限制。以卫生技术队伍来说,西医现有350万人,中医有35万人,民族医药只有6999人,加上民间队伍,充其量只有1.3万人,其数量之少,与民族医药资源的总量及发展的需要极不相称。长期以来,民族医药一直处于民间,它与西医、中医根本不在一个起跑线上。历史造成的“欠债”太多,这都是它的特殊性。

    诸国本认为,管理部门以及广大群众对民族医药应有基本的认知和尊重,否则就可能丢失民族的瑰宝,丢失可利用的卫生资源,甚至伤害到民族感情。与此同时,管理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一定要认真按照《条例》的规定办事,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在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范围内,对本民族医药的继承和发展应该有一个通盘的考虑,对民族医药的政策相对来说应该更宽松一些,国家扶持的力度应更大一些,社会对它的发展及要求应更宽容一些。
, http://www.100md.com
     北京中医工作要走在前面

    作为首都的北京,《条例》一出台就得到了管理部门以及中医药界的高度重视。北京市中医管理局谢阳谷局长说:“认真贯彻《条例》,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抓好中医管理的各项工作,力争走在全国的前面,是我们当前首要的任务。”

    北京市中医药界结合《北京市发展中医条例》的落实,已经采取并新制定出一系列有效措施:北京市中医管理局确保每年将中医经费全部用于中医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采取多种经营、多种所有制合作的方式,机动灵活地发展中医事业;全面提高全市的中医医院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总结推广北京在防治SARS中的经验和收益;进一步完善市中医医院医疗质量检测分中心的建设,不断提高中医医疗质量;成立北京地区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今年完成并督促检查对新办法的《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书写规范》及《病历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深入做好调查研究,积极引导中医特色专科的发展,在完善已经建设好的“北京市中医专科专病网络携手工程”43个网点的基础上,再扩大到50个网点;强化农村中医药工作中,在乡村医生中有计划地培养中医骨干,加大将100项中医药诊疗适宜技术推广到农村的力度,有些工作已经开始落实。
, http://www.100md.com
    “在促进和发展中医药工作的同时,加强对中医机构的管理,强化依法办事的观念,也是《条例》最基本的精神之一。”谢阳谷局长介绍,今后重点管理的内容包括: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以及医疗规范化服务行为的监管,严格履行执法职责,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严格对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诊疗项目、人员、技术的准入,做好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查核发,以及加强中医药对外交流与技术合作的规范化管理等。

    据悉,北京市中医管理局已公开承诺: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增加审批中医机构工作的透明度,减少随意性,积极推进中医医政政务公开制度。本年度中医医疗机构的审批、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注册、中医医疗广告的核准等项工作全部通过政府网公开。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对中医医院设置审批由原定的45天缩短为20天,对中医医疗广告出证的时间由原来的15天缩短为10天。, 百拇医药
上一页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