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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扑热息痛”后不可饮酒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18日 39.net
服用“扑热息痛”后不可饮酒

     发热是最常见的症状。目前认为,在非甾体解热镇痛药中,只要合理使用,扑热息痛最为安全,但必须在安全剂量(每次1克)之内,如超过安全剂量同样可引起不良反应,甚至非常严重。近年发现,如每次服用5克,引起肝功能障碍者就比较多见;如每次服10克,即可引起严重肝功能损伤,导致致死性肝功能衰竭。

    扑热息痛服用后,在肝脏依赖于肝细胞药物代谢酶——细胞色素P-4502E1代谢。代谢后生成一种有毒的代谢产物——N-乙酰醌亚胺(NAPQI),对肝细胞具有毒性,可引起肝细胞坏死。但在安全剂量内,NAPQI可被肝脏存在的谷胱甘肽所分解而无毒化。但是,扑热息痛摄入过多,使NAPQI大量生成,谷甘肽被耗竭,剩余的NAPQI即可引起肝损伤。大剂量扑热息痛存在危险,但服药同时饮酒,即使服药量不多,酒诱导细胞色素P-4502E1,从而加快NAPQI生成,短时间达到中毒剂量,也能引起中毒,对此必须高度警惕。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很多抗感冒药中也含有扑热息痛,因此,服感冒药也应按正常剂量服用,不得任意加大剂量,同时服抗感冒药时切忌饮酒。,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