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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71101
症、证、证候的含义、本质特征与相互关系
http://www.100md.com 《中华现代中医学杂志》 2006年第1期
中医学诊断,1症的含义与本质特征,2证的含义与本质特征,3证候的含义与本质特征,4相互之间的关系
     症、证、证候是中医学诊断疾病、辨别病情的基本要素,正确把握其含义、本质特征与相互关系,意义十分重大。

    1 症的含义与本质特征

    “症”字的出现较晚,在南宁李昴英的《文溪集》、明代王守仁的《王文成公全书》以及《字》等均为病徵、病情、病象之义。当今中医诊断学界乃约定为疾病表现的单个症状,如疼痛、胀满或水肿、发热等,前者属主观感觉,后者属客观体征,统称为症或症状,具有以下本质特征。

    1.1 特异性

    特指由机体某种物质或功能病变所致的特异性症状,其意义是一旦出现,便可确定其病变。如失眠多梦与呃逆呕吐等,乃心与胃病变的特异性症状,尽管所致病因繁多,但不导致心神不安与胃气上逆则绝不会出现该症,故一俟出现就可定位于心与胃。又如声低懒言与颧红盗汗等,是气虚与阴虚的特异性症状,凡见此等症就可定性为气虚与阴虚。正是症的特异性特征,成为定位、定性辨证的依据。

    1.2 共有性

    与特异性相反,特指在多种物质或功能病变时均可出现的某些症状,其意义表示病位或病性并不单纯,必须明辨。如耳鸣,既可由肝胆实热所致,亦可由肾虚而发;水肿可由肺、脾、肾的气虚或阳虚所产生。虽然不同病机所致的耳鸣与水肿,在细微特征上仍有差异,但自觉耳内鸣响、肌肤浮肿却是一致的。由于中医学许多病名本身就是一个症名,治疗又是以病机为根本依据,因此这种共有特征决定了同病异治的理论与治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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