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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监管对策之我见
http://www.100md.com 2006年2月27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2.27
     日前,中国保健协会历时近10个月,对全国300多个地区、2025家企业的2951个保健食品进行了一次调查,结果发现,有767个、超过总量四分之一的保健食品是假冒产品,其中添加化学药品、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擅自篡改说明书或标签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突出。(据2月9日《新闻晚报》)中国保健协会的这一调查结果,充分反映了当前保健食品市场的现状,也说明了我国保健食品监管的困难之大。假冒保健食品的存在,不仅扰乱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了保健食品的声誉,更为严重的是危害着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与药品相比,保健食品的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导致监督管理或疲于应付,或无法形成合力,以致对假冒伪劣产品查处无力。其结果,既影响保健食品监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也影响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监督管理的理解和信任。根据已往的工作经验,笔者认为,保健食品监管急需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标准体系。没有权威的标准体系,就缺乏可靠的、科学的评判标准,监管人员在工作中就难以放开手脚。对于标准欠缺所造成的保健食品市场上出现的问题,应该对标准进一步完善,使一些消费者反映强烈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得到及时的查处。

    二是加强配合,有效监管。作为生产企业,能否向经销商提供必要的保健食品各成分含量、有关部门审批的功效证明等文件;作为销售者,能否在经营过程中主动出示以上文件,以备监督执法人员和消费者查阅;作为基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能否仿照药品快速检测形式,建立保健食品快速检测队伍,以协助市场稽查,促进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是加快保健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保健食品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对发现的假冒保健食品和违法经营情况在最短的时间内,上传到保健食品安全信息网,既降低监管成本,又使监管的时效性大大加强。同时,建立保健食品生产和经营档案以及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对不同的企业实行不同的信用等级管理,让企业在政府监管政策下彻底放弃违法经营的思想。

    山东省龙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张铁鹰,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