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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40350
聚焦2005AHA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三)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9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9期
聚焦2005AHA心肺复苏与心血管急救指南(三)

     (续2006年3月2日第31版)

    二、成人高级生命支持(ACLS)

    有效的ACLS源于高质量的BLS,特别是高质量的心肺复苏(CPR)。修订的主要目的是最大程度减少因检查心律脉搏和实施ACLS所引起的胸外按压中断。对于室颤(VF)导致的猝死的改善,各种ACLS干预措施较即刻、高质量的CPR和早期除颤要逊色得多,新指南对于高质量不间断CPR的重视程度远远高于药物抢救。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重视高质量不间断CPR。

    ◆ 复苏时,建立高级人工气道可导致胸外按压中断,施救者应充分考虑建立人工气道和中断按压之间的利弊得失。有时,为保证按压的连续性,建立人工气道需延迟到复苏开始后数分钟进行。关于人工气道的选择,研究显示放置喉罩(LMA)、食道气管导管(ETC)安全且与球囊面罩通气效果相似(Ⅱb级推荐)。气管插管仅限于经过充分培训者使用。

    ◆ 综合运用临床评估和呼气末CO2检测或食管内检测装置判断气管导管位置(Ⅱa级推荐)。在高级气道建立、病人转运搬动时都应确认气道装置位置正确与否。

    ◆ 无脉性心脏停搏的处理流程包括VF/无脉性(室速)VT和心脏停搏和无脉电活动(PEA)抢救流程(见图1、图2)。抢救无脉性心脏停搏应优先使用BLS技术,包括有效不间断胸外按压。建立高级人工气道不享有最高优先权。如人工气道已建立,不应中断按压,按压者连续给予胸外按压(100次/分钟),另一施救者给予频率8~10次/分钟的通气(1次/6~8秒)。最大程度减少因为心律和脉搏检查、除颤、人工气道和血管通路的建立导致胸外按压中断。

    ◆ 虽然许多药物如利多卡因、肾上腺素、阿托品、纳络酮和血管加压素均能通过气管内给药吸收,静脉或骨髓内途径(IV/IO)给药仍作为首选。因此,新指南不再列出复苏药物通过气管途径给药的剂量,但当IV/IO通路无法建立时,仍可选择气管内给药。大多数药物气管内给药的理想剂量是静脉途径的2~2.5倍,可溶于水中或生理盐水5~10 ml注入气管。虽然关于肾上腺素和利多卡因的研究表明,用普通水作为溶剂药物吸收效果优于生理盐水,但证实这一点仍需进一步的证据。

    ◆ 心脏停搏时复苏药物应在脉搏检查后、除颤器充电时或除颤后尽早给药,给药时不应中断CPR,抢救人员应该在下一次检查脉搏前准备下一剂药物,以便在脉搏检查后尽快使用。这些需要有效的组织和配合。2000年指南建议应在除颤、脉搏检查后立即给药,遵循药物-CPR-除颤的循环顺序。给药后1分钟内实施CPR以帮助药物循环,复苏时每分钟检查脉搏,这使胸外按压中断过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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