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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常见病试行最高限价政策 超出费用医院付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17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王方杰】

    针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河北省近日决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试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核定急性心肌梗死等10个常见病病种和顺产接生的最高限价。

    河北省卫生厅要求,三级综合医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急性心肌梗死、脑出血、急性阑尾炎、急性胆囊炎、腹股沟斜疝、胃癌、小儿支气管肺炎、剖宫产、子宫肌瘤、老年性白内障等10个病种和顺产接生的质量和费用控制指标进行合理测算,按照不同病种病例分型,核定最高费用限价。

    各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选择确定5—10个临床治疗效果比较明确的常见病和多发病,在辖区二级综合医院试行“单病种”限价;其他医疗机构可试行“单病种”限价。

    据介绍,诊治过程中,患者所用费用低于最高限价的,按实际费用结算;超出限价的费用,由医疗机构承担;诊治过程中发现其他疾病或发生无医疗过失的并发症时,应及时告知患者,说明另行收费理由,并得到患者同意。记者王方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