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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骚扰入法后首起案件因取证难一审败诉(1)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24日 南方周末
     法院取证的尴尬

    接到一审判决当天,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小学教师文静就决定上诉:“我一定要把官司打到底。”文静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的徐维华律师也认为,一审法院在取证上不公。

    而被告南彭小学原校长胡国文则对判决结果很满意,“通过法律程序最能说明问题。”文静显然不认为法院的判决说明了问题:“太荒唐了!同样是在举证时限内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结果法官调的80 条信息全是我发给他的!”

    去年8月开始,这起女教师状告男校长性骚扰案广受关注。徐维华律师告诉本报记者,这是性骚扰载入法律后的第一起开庭审理的案件,本案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新规定实现了对接,社会各界都把这起案件作为标本。该案的一审主审法官郑明洁也对本报记者说,她和其他合议庭成员都感到压力很大。

    证据问题一直是性骚扰诉讼中的难题。巴南区法院在这个问题上遭遇新的尴尬。面对原告在取证方面的质疑,该案一审主审法官郑明洁告诉本报记者,法院在原告申请取证后的第一时间和联通公司进行了沟通,当时恰逢重庆召开亚太地区市长峰会,联通公司的网络大范围检修,无法调取胡国文发给文静的相关短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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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一来,法院采信的当事人双方的来往短信,就是文静发给胡国文的80条和文静手机上保存的胡发给她的19条。

    “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显失公平,很牵强。”徐维华说。

    郑明洁法官向本报记者解释,联通网络对客户短信的保存期限只有3个月,即便能顺利调取到相关短信,那也只是6 月初到6月下旬的短信,这段时间的短信文静手机上已有留存。

    一审判决认为,从文静发给胡国文的80条短信内容来看,文静对胡国文发送的信息并未表现出反感、拒绝和不欢迎。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

    被告对原告进行了短信性骚扰。其中,“言简意赅,你的需要让我很满足”、“是呀,回家,我还是只有回家,龟缩在那几平米里调整心情”等短信,在判决主文中一一列出。

    两相情愿还是被迫周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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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无风不起浪。”听说过此案的彭先生对本报记者说。从短信来看,多少有点“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嫌疑。

    文静有苦难言,“发这种短信也是与胡国文周旋的一种方式。”她说,从2001年开始,胡国文就一直用言语、行为和大量短信对她进行骚扰。她从一开始就抱着“能逃就逃,能推就推”的心理,“在他手下做事,要保护自己”。

    文静告诉本报记者,这种周旋并没让她解脱,相反,每次从南彭小学操场上走过,胡国文的短信就让她心底发毛,大意是,“每次你从操场上走过,我都在默默地注视着你。”

    在胡国文看来,这些“周旋”的短信便是“两相情愿”的绝佳证据,“她就是想当幼儿园园长,想评先进,想调动,所以主动给我发短信。”

    去年6月25日,文静的丈夫喻绍凯看到了胡国文发给妻子的短信。当天,喻绍凯打电话给胡国文,让他以后不要乱来。文静告诉本报记者,她和丈夫都希望私下解决这件事,但胡国文却对他的行为矢口否认。

    文静一下子发现没办法跟老公交代。从7月开始,她数次向巴南区教委反映胡国文骚扰一事,在得不到令她满意的行政处理结果后,她向当地媒体求助。一位记者告诉她,她遭受的是典型的性骚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时,文静第一次听到“性骚扰”这个说法。

    去年8月,文静提起诉讼。虽然当时“性骚扰”已经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但并未成为巴南区法院立案的独立案由,法院以“人格尊严权纠纷”立了案。

    “一个女人摊上这种事很不好听,可我真的是走投无路了。”一边是可能出现的婚姻裂痕,一边是可能更加恶劣的工作环境,文静称自己打性骚扰官司是破釜沉舟之举。,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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