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疗版 > 医学评论 > 医疗服务
编号:11189791
“交钱”才能探病?
http://www.100md.com 2006年3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34期(总第2288期 2006.03.24)
     据媒体报道,近日,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新建住院楼病房区入口处贴出一张告示:医院实行新的病房管理制度,凡进入病房区的外来人员,需办相关证件方可进入。而且,医院规定探视病人的访客必须到客户接待中心交押金后,办理临时出入证才可上楼,使用者离开时医院退还押金。

    这一新的准入制度实施后,立即引起了患者及家属的不满和争议,有人抱怨:“本来很简单的一件事,为啥搞得这么复杂?”很多人认为医院这么做是多此一举。

    先不谈医院该不该收押金的问题,据笔者了解,医院实行住院楼准入新制度,初衷是“加强医院管理,确保医院有安全、安静的住院环境”。这是可以理解的:医院作为一个特殊的地方,确实因为人多且杂而致安全问题一直存在,偷窃事件也时有发生。

    而且按这家医院的做法,也许会起到一定的效果。据了解,这些相关证件分为陪侍证、手术等候牌、临时出入证和探视证4种,押金分别为10元、50元、100元和10元。陪侍证要求有关医生开出证明,证明病人的实际病情的确需要有人陪侍,才可以进行办理;手术等候牌是为了让病人家属、朋友在手术室门口等候病人完成手术;临时出入证是为临时进入病房区办事的人办理的,它的押金最高,是为了防止有人拿着不退,随时进出,造成混乱;探视证是为探望者办理的,医院规定下午3点到5点为探视时间。所有的押金,医院最后都会全额返还给前来探病或办事的人。

    为了加强医院管理,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制定这样缜密的准入制可谓用心良苦,从医院管理的角度看是个好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出入人员混乱的现象,但为什么大多数病人、家属都不理解甚至抱怨呢?原因就在于医院没有从患者的角度考虑。

    医院作为公益性的机构,理应为病人及家属提供方便的服务,而这家医院的做法看似合理,却没顾及病方的实际情况和感受,缺少人性化。现在都在提倡的“以人为本”又从何谈起?

    其实,制定既能让病人、家属感到方便,又有利于医院安全的措施不是没有可能,不一定非得采取办证收押金的办法。收押金就可以杜绝闲杂人等、医药代表的进入吗?似乎也不见得。比如医院一般都有“来访登记制度”,可以在此基础上逐步完善,最重要的是将此工作落到实处,保卫人员细心负责。

    此外,向探视者收取押金是不是乱收费?医院有这个收费的权力吗?这些都值得商榷。医院制定管理制度时还是要考虑是否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1期, 百拇医药(张永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