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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养老医疗服务需求大差距也大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5日 《现代护理报》 2006.04.05
     中国的老年人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是老年人生活的主要空间,老年人医疗护理的重点放在社区可以满足老人就近医疗经济方便的愿望。但是现在的社区卫生服务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规划和规章制度还不太健全和完善,在运作上与其他方面相互协调存在一定的困难。

    据北京老龄协会进行的这项调查说明:按北京市现有生活不能自理或班子里的老人占9.4%的比例估算,该市180万老年人中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老人约为17万,其中完全不能自理的为3.4万。到2005年老年人口达到416万时,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约为39万,其中完全不能自理的将近8万。在对老年人的基本需求调查发现,有一半以上的老人愿意接受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医疗卫生服务;有17.6%的老人表示将来需要老年护理院的服务;有1/5的老年人希望社区提供入户护理服务,可是,只有4.5%的老人表示社区能为其提供入户护理服务。

    而从事老年医疗护理的机构和服务却呈现出“三多三少”的特点,即参与部门多,专业化部门少;需要的费用多,可报销的费用少;一般服务多,特色服务少。

    具体说来,首先是针对老年人医疗护理的专门机构少。比如专门的老年护理院,全市就只有三家。

    第二是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的定位不明确,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应该是有严格界定的专业医疗机构,是针对老年人不同的患病阶段而设置的。

    第三是医疗护理收费偏高,护理费用不能报销。有许多老人都有入住医疗机构的愿望,但是往往因为经济条件制约而不能实现。

    第四,在老年人医疗护理机构的管理上存在一定的弊端。北京市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的行业管理办法、标准还是空白。

    第五,现在社区老年医疗护理机构的从业人员复杂。有从医院抽调来的医护人员,也有下岗职工,幼儿教师及外来打工者等非专业人员。医疗护理机构中的护工,护理员多数没有经过正规的老年医学和护理学的专门培训。

    老年人对社区医疗护理的需求在日益扩大,而医疗护理工作还处在一个极为难的位置,她们在工作中确保医疗安全,尊重与保护病人和保护自我问题上,潜在的与法律之间的牵连却不为人所知,一旦出现医疗纠纷有待法律的健全和完善。所以社区医疗服务与老年人的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

    (郭桂茹),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