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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势所趋及时应对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4.06
     从去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韩启德表示“卫生部将禁止医院药品加价”,到今年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春正称将选择一些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推行药品销售“零差率”试点,直至近来宁夏等地在社区医院试行“零差率”基础上逐步向农村医疗机构推开,人们不难感受到国家推进医疗机构取消药品加价的挪浇バ薪ソN蘼勰壳盎怪饕谏缜搅苹雇菩械拇胧┦欠窈芸煸?br>医院全面推行,甚或成为实行医药分业的发端,单就“零差率”本身将会带来的医院药品购销行为以及用药结构的变化,已足以应该引起医药企业的高度重视,对产品结构和营销策略加以调整,及时应对这一医院终端市场的新动向。

    众所周知,国家在减少对医院的财政补贴后,制定了医院加价15%销售药品的政策,以弥补医院成本支出。然而,由于利益驱动,加价卖药成了医院创收的主要手段,直接导致药价虚高。全国大型医院收入构成中药品收入占将近一半,中小医院这一比例更高。我国居民年均医药费用支出增长幅度高于居民收入增长幅度。近年来,群众对于“看病贵”的反应越来越强烈,“大处方”、“高价药”成为政府和社会各方普遍关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作为国家解决“看病难”综合配套措施的一个重要方面,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是大势所趋。

    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不仅挤掉了药品在医院流通环节中的价格“水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患者负担,同时也将对医院的药品购销行为、药品使用结构产生深刻影响,对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都将带来影响。以往“以药养医”的格局使医院和医生两方面都倾向于多开药、开贵药,作为医院的组织行为和作为医生的个人行为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院方难以以“利益无关者”的身份干预医生选择。“零差率”切断了医院卖药获利的路径,有利于医院强化药品使用规范,有利于加强对医生个人行为的约束与管理,许多医院推出的监督用药行为的措施如药品使用情况公示,监控“大处方”、患者举报制度等,都将能真正落到实处。加之国家重拳打击药品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医生处方权有望得到强有力的监督。可以预期,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后,药品主要依靠“高扣率”进入医院的现象将得到遏制,那些药理清晰、疗效确切、价格低廉的药品会更多地成为医生用药的选择。医药企业应充分重视这一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进行产品结构调整,采取合理的定价策略,提升药品内在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同时加强学术交流、培训等专业化推广的力度,并着力进行品牌打造,提高医生对药品的认知度。

    国家“十一五”规划提出要“认真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应当看到,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销售“零差率”只是解决“看病贵”问题的多项举措之一。要想根治这一顽症,需要从体制、机制多方面采取措施综合“用药”,需要加快推进医药分业、建立医疗单位补偿机制、完善药品定价体系、加强医药流通的监管、规范药品购销行为等等。这些,需要政府、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以及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

    文/唐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