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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购销利益链才是上策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0期(总第2294期 2006.04.07)
     医药代表认为——

    在讨论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这个话题的时候,医药代表这个角色显然最为尴尬,然而,作为最知情的“业内人士”,他们也有话要说。

    合理用药—— 一位准备离职的医药代表坦白地告诉记者,现在医务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大都以科室为单位,形式也比较隐蔽,比如像科室集体外出活动、培训等多种形式,而真正的红包、礼品卡却不会在医院里赠送。因此,最根本的做法就是监控医生的用药,其中合理用药范围的界定是关键,若医院对此能科学地界定并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审核机制,必能有效防止医药商业贿赂的发生。

    药品招标——广东某药品经销商认为,若医院全部药品公开招标,或许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他分析,医院招标后就必须用该药品,公司就不会再投入大量精力到该药品上,且招标后让出回扣的空间也变小。另外,他还透露,在医院和经销商的接触中,最可能发生商业贿赂的应该是公司进医院新开户的环节,然而现在还没有相关的规范出台。

    医药分家——另一位医药代表无奈地表示:“目前还没有一个比较理想的促销药品的办法,若回扣彻底消失,医药代表必然下岗。如今市场竞争激烈,药品销量不增加意味着厂家无法发展,同时现在大部分医生的奖金工资还是按利润提成,在共同利益的作用下,医药商业贿赂随之产生。也许医药分家后,开药和医生利益没关系时,医药商业贿赂才会真正消失。”

    但很多医药代表仍然对决策的落实感到担心,认为这一决策实施起来可能难度很大,不仅会造成大批医药代表下岗,同时医生也可能以降低服务质量的方式来挽回损失,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以另外一种更隐蔽的方式存在,最终利益受损的还是患者。很多医药代表认为,仅靠政策约束或者法律制裁是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的,打破“以药养医”局面,建立医药服务人员报酬市场定价机制,打破医药购销中“医院——企业——医药从业人员”的灰色利益链,才是消除医药商业贿赂的关键。(王军 李蕴明)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3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