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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重点岗位须轮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0期(总第2294期 2006.04.07)
     近期,石家庄市卫生局制订了《关于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石家庄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将建立重点岗位轮岗制度,对药房主任、器械科科长等重点科室负责人,原则上3年一轮岗,从现在起,凡已达到3年者全部转岗,主管院长也要定期调整分工,具体措施和实施办法由各个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以保证重点科室负责人的轮岗和主管院长的分工调整不影响正常工作。市卫生局还公布了专项治理的举报电话,接受公众的举报和监督。

    据了解,石家庄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3月15日至9月1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9月16日至11月15日为重点调查阶段,对重点部门、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调查。

    该市卫生局纪检监察科的一位工作人员透露,科室已经配合石家庄市纪委开始对轮岗后的重点科室负责人进行制度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帮助他们在思想上筑起坚实的“防火墙”。

    与此同时,河北省部分省、市级医院也制订了一些措施,一手抓堵,一手抓治。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3期, 百拇医药(魏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