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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医疗领域反商业贿赂治本之道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0期(总第2294期 2006.04.07)
     “治贿行动”专题报道

    对卫生部此次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行动,社会各界反响强烈。一直以来,卫生行业类似的“反腐风暴”都会赢得公众的掌声。那么,在这次反商业贿赂行动中,医疗界究竟能以哪些具有建设性的措施保证取得实效,并根治被长期诟病的“回扣”等顽症呢?请看业界人士的观察与思考。

    对于这次声势浩大的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动,业界人士认为医院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并及时应对。这同时还启发了业界人士的思考:除了“行动”之外,医疗机构和政府有关部门还必须尽快建立和完善医院自身和外部的长效监管机制,并从体制的深层原因上寻求“治本”之策。

    医院当前要严格自查自纠

    虽然目前法律上对于界定“商业贿赂”概念和范围尚无明确的定义,但这次“治贿行动”仍然引起了医院人士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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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纪委书记郜玉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国家对回扣等问题的定性正从违规向违法转变,这将给医疗机构纪检委处理此类现象提供明确的要求。”另一位业内人士还认为,对于医疗机构来说,这一问题定性的转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因为在《执业医师法》中明确规定,医师如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内不允许再注册,而且,因为这个污点,两年后申请注册往往也很难被批准。也就是说,受贿医生有可能永远失去行医的资格和机会,基本上宣判了受贿医生的职业“死刑”。“所以,这有可能成为行业规范行风建设的转折点。”

    “现在医院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及时、严肃地将主管部门的意图告知每一位医生,并以自查自纠的形式对过去某些行为进行反省。也许有人认为自查自纠的有效性得不到保障,只是形式主义,但我不这样认为。”郜玉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医疗商业贿赂泛滥的现象不是一日形成的,不是单纯依靠一个或者几个医院管理者就能轻易改变的,但是管理者能做到也必须做到的是,严肃告知并提出警告,要让全体医护人员意识到什么事情是违规的,什么事情可能违法。违规的行为,医院可以在内部处理并帮助其改正,但一旦触及法律的底线,事情的性质就彻底改变了,后果会非常严重。在社会大众的严密监督和关注之下,切不可存在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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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卫生部部长高强指出,医药购销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由来已久,已经成为顽症,形式多种多样,其恶果是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最终把负担转嫁到患者身上,这不仅直接损害了患者的利益,也严重腐蚀了医疗卫生队伍。

    上海某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顾问伍先生则认为,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监督机制,也是产生腐败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位曾经在上海某三甲医院工作多年的高级管理顾问告诉记者,很多时候,医院在采购药品时,即使有药事管理委员会监督,医院某些领导在医院进药程序中也拥有较大的话语权,而医院对此普遍缺乏前期的预防措施和后期的监管机制,给腐败可乘之机。

    高强在会上表示,要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应该从多个方面着手,除了创新医疗机构的监督机制,完善管理制度,还要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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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中国反商业贿赂的急先锋,南开大学法学院著名教授程宝库在我国反商业贿赂新政中扮演重要角色。他和上海某医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伍先生都一致强调:治理措施的力度应该更大一些,于一些涉案金额比较大的人员要严惩不怠,才能起到震慑作用。对于普通医生,伍先生认为应该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探索建立一个良好的长效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的分配制度,既能充分激发医生的潜力,又能体现医生的价值。

    需构建外部网状监督体系

    “两会”期间,卫生部曾经表示,今年将设立专门的医疗服务监督机构。据悉,卫生部机构编制的调整方案已经获得批转,原来的卫生执法监督司更名为卫生监督局,除实施日常的卫生监督外,还将负责组织协调、督察督办医疗领域的大案要案。“这是加强对医疗领域监管的一项措施,能够让整个行业的风气变好。”程宝库如是评价。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卫生监督局的成立的确有利于加大对医疗行业中腐败行为的监督力度,但是仅仅依靠卫生监督局的力量还是不够的,卫生行政部门与医疗机构本身的亲缘关系往往让监督显得力度不足,因此医疗行业有必要织起一张由全社会各个部门、各方人士构建的“外部监督网”,而不只是卫生行政部门体系的“内部监督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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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国为例,这个被世卫组织誉为“医疗制度最完善的国家”,除了卫生行政机构监督医疗外,国家还聘请了3000多名精通医术的监督顾问,他们的任务就是巡查医生诊断、开方和实施的医疗方案,有权向医生提出质疑,有权访问患者,对医生和医疗机构的违法行为诉诸法律。此外,审计、社保、医生行会等许多机构也被赋予了监督权。这种网状监督的形式值得借鉴。

    对此,一位不愿具名的医院院长还指出:“一个设计得再完备的医疗制度,如果管理松弛,监督乏术,实施中也一定会遇到困难。我们应该在强化卫生行政监督及外部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新的监督渠道,增强商业保险公司和医保机构制衡、约束医院的能力,引入社会组织、人大机关、司法机构的监督,这种监督不仅只针对医院,还要针对医院的监管者——卫生行政部门。”

    治本在于推进医改

    程宝库谈到对医疗行业商业贿赂的整治时,用了三个“一定”:国家这一次决心非常大,这次声势浩大的斗争一定会继续下去,医生的观念一定要转变,配套的医疗体制改革一定会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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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某医疗管理咨询公司的伍先生认为,医生是一个高技术含量、高投入、高风险的职业,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它理应获得相应的高收入,然而国家对“医疗技术”按照计划的方法定价,价格过低,医生从医疗服务上很难获得相应的利益补偿;而对药品则基本采用市场的方法定价,药品价格的控管往往流于形式,导致药价虚高不下,而正是由于其中巨大利润空间的存在,使得医药公司具有“公关”医生的强大经济后盾支持,药品的灰色收入就成为弥补医生收入的重要手段,商业贿赂自然而然产生。当这种行为渐渐演化成一种行业的潜规则,法不责众更是大大降低了医药商业贿赂行为的投机成本,最终形成了一种恶性循环。

    除此之外,配套的体制改革一定要继续深入。伍先生认为,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不是不成功,而是不彻底,本该用市场手段来解决的问题用计划的方法来解决,而本该用计划的手段来解决的问题却又过分市场化了,从而使当前医疗行业处于尴尬境地,公立医院补偿机制不到位,医生的价值得不到合理体现,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在“两会”上,国家有关部门就明确表示,要继续进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在此次的治理专项工作会议上,高强也表示,要探索改革医疗机构运行机制,规范医务人员分配制度。“只有这样,问题才能从根源上逐步解决,”程宝库说,“这才是标本兼治。”

    医药经济报2006年 医院周刊第13期, http://www.100md.com(魏赟 汪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