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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患者在医院检查结果有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2日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本报海口4月11日讯(记者宗兆宣 实习生闫纪成)一名3年前患上乙肝的病人,近期到省中医院和另外2家三甲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在省中医院检查乙肝两对半完全正常,而另外2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则为乙肝“大三阳”。为此该患者专门投诉到本报,认为省中医院的检查结果有误。

    日前,家住海口的吴先生向记者投诉说,他三年前患上了乙型肝炎,一直在自称有祖传秘方的诊所医生那里进行治疗。今年1月10日他去省中医院进行了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显示是乙肝“大三阳”。

    3月24日,他再次到省中医院再次进行乙肝两对半的的检查,检验结果竟然显示自己的三项指标已经全部转阴。拿到检查结果后,吴先生欣喜若狂,回到家里就把过去使用过的牙刷、饭碗、被子全都扔掉,想彻底告别乙肝病毒,过上健康人的生活。

    3月30日,吴先生准备去省人民医院接种乙肝疫苗,但为了以防万一,吴先生又专门进行了乙肝检查,检验结果显示乙肝三项指标全部为阳性,仍然是“大三阳”。半信半疑的吴先生在31日又专门去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检查,结果仍然是乙肝“大三阳”。

    拿到这2家医院的检查结果,吴先生彻底死了心,明白自己仍然是乙肝病人,根本没有治愈,是省中医院的检查结果有误。于是吴先生愤而投诉到本报,并找省中医院讨个说法。

    省中医院检验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医院在化验这个环节还未实行实名制,在挂号的时候不检查身份证,只是靠患者自己报名字,所以医院现在无法确认血液样本到底是不是报告单持有者本人的。医院的检验结果仅对那一份标本负责。

    这位工作人员表示,省中医院的采血和验血过程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患者如果对化验结果有质疑,可在一周内向医院申请复检,也可以将血样带到其他医院进行检查。而吴先生在指定时间内没向医院提出复检。

    省中医院医务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这件事医院也比较为难,因为现在无法认定在省中医院和另外两家医院检查的是同一人,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医院绝不推脱,但是很难弄清到底是谁的责任。

    现在患者经常来医院吵闹,医院也很理解患者的处境,知道患者花钱治病不容易,院方准备明天与患者进行协商,争取尽快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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