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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7119
甲状腺相关眼病可用放射治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3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14期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罗清礼等对23例甲状腺相关眼病(TAO)患者进行放射治疗,并经1~3年随访提示,对活动难治性TAO,可采用放射治疗,但应掌握好适应证。

    研究者对23例TAO患者的资料进行分析,患者中9例是浸润性突眼、14例是压迫性视神经病变,均为糖皮质激素治疗不敏感,或不能接受糖皮质激素治疗,或因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等不能接受手术,且病程较短者。研究者采用直线加速器和Donaldson眼眶外照射法,照射野为4 cm×5 cm,放射总量为20 Gy,治疗分10次,每次2 Gy。放射治疗前后均接受外眼照像和眼眶CT检查。结果显示,14例压迫性视神经病变,放射治疗前矫正视力为0.04~0.2,放射治疗后矫正视力为0.1~0.8。CT检查示,肿大的眼外肌缩小,眼外肌缩小的程度与视图提高的程度成正相关。9例浸润性突眼,放疗前眼部炎性反应明显,放疗和口服泼尼松治疗后,眼睑、结膜肿胀显著减退,眶压降低,眼睑能闭合,暴露性角膜炎痊愈,眼球活动受限好转,眼球突出度降低1~3 mm。随访1~3年,3例患者出现视力减退,4例眼眶炎性反应复发,2例眼睑仍部分闭合不全。(中华眼科杂志 2006,42∶ 218)

    研究者提示,放射治疗的适应证是:活动性TAO,眼部肿胀明显,糖皮质激素效果差或禁忌者;压迫性视神经病变导致视力急剧下降,糖皮质激素治疗后视图改善不明显,或其他原因不能做眼眶减压,或眼眶减压术后压迫性视神经病变复发者;TAO引起眼外肌活动受限、复视,糖皮质激素或其他治疗效果差者。,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