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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有负罪感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4日 生命时报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统计,这些年未婚流产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全国每年有将近500万例。这个数字仅是在官方医疗机构统计的,至于那些在黑诊所做的,还没统计在内。而且,未婚妊娠者越来越集中于青少年人群。

    未婚妊娠对女性的心理伤害是比较大的。现在的医学技术大有进步,药流、机械流产都比过去减少了痛苦,增加了安全系数。然而正是这种技术的进步,往往使得男女双方更不注意避孕措施。

    随着社会宽容度的增加,女性对未婚妊娠有羞耻感的比例也在逐渐下降,但不管怎样,大多数女性未婚妊娠时都有后悔、恐惧、痛苦的感觉。

    面对妊娠的女方,男方的选择主要有结婚、分手、保持原状3种。对女性来说,能够“奉子成婚”自然是最理想的结局,但如果男方的家庭比较传统,则男方的父母可能会轻视女方。对于保持原状的,女方在中止妊娠后,往往会缺乏安全感,对男方产生怀疑,对性行为有恐惧心,同时,还会引发焦虑情绪或病态怀疑,进一步导致两个人的关系恶化。至于分手,那是最糟糕的结局了。流产后,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本来就处于不平衡状态,如果再面临男方分手的打击,女方的心理状态会极度低落,极易产生焦虑或抑郁,甚至精神分裂或自杀。此外,女方有可能产生报复心理,用玩世不恭的恋爱观来报复男性,或者直接对男性实施躯体伤害。

    在心理层面上,男方也会产生负罪感,即使双方感情深厚,男方也会因此在两人关系中丧失主导权。因此,当恋人卿卿我我之时,请务必注意安全的性行为,不要让爱成为一种伤害。尤其是男性,在享受“性福”的同时,切勿忘记自己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以防害人害己。▲

    北京大学心理学系博士 肖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