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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盗版药”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7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4期(总第2298期 2006.04.17)
     观察

    “人们不会因为上街提着一个仿冒GUCCI的手提袋或身穿一件仿冒CK的衬衫而死,但如果吃了假冒药品,就有可能毙命。”WHO卫生技术和药物部门助理总干事霍华德•祖克这句在国际药品打假工作中广为传颂的话,对假药之害给出了明确的认识。

    祖克的说法对于传统意义上的假药是很好理解的。以往我们一说起假劣药品,脑海中可能就会出现那些在黑暗污浊的生产环境里粗制滥造药品的画面。这些假劣药品或者根本没有有效成分,仅仅是用一些非药品成分来填充;或者偷工减料,有效成分大打折扣。如果病人服用了这种假劣药品,自然会危及他们的健康和生命。

    但现在出现了一种全新的情况。随着科技的进步和造假者“水平”的提升,如今药物造假也采用了“高科技”手段。从外观包装到内部质量检测,假药已达到可以和真药一模一样的“境界”。甚至在疗效上,这些药品也和真药相差无几,同样有效。对于这样的药品,监管者还能说它假吗?病人还会认为它假吗?

    当然是假药。因为仿冒者没有经过“真药”生产厂家的许可,也没有经过严格的药品注册管理,从另一个意义上,它是一种“盗版药”。尽管该药品可能确实对病人有效,但它侵害的是被假冒者在研发和品牌上巨大投入应获得的市场回报。然而让商家和监管者苦恼的是,这种假药就好比盗版光盘一样:民众即便知道它不是真货,但还是照用,因为它确实有一定的疗效,价格比“正版”的还便宜许多。老百姓这种追求经济消费的心理,可能是打假过程中最难克服的障碍。必须通过不断对消费者进行教育和引导来提高其对假劣药品的认识,包括辨别的认识、危害的认识,以促使全社会形成对假劣药品的清晰判断和正确的消费观念。

    不得不谈及的是,这里还有一个药品可获得性的问题。在疾病治疗和获得经济药物之间一直都存在一定矛盾,而如今已形成了一定的解决程序。例如在禽流感治疗药物生产上,国内药厂已获得了相关药物的生产授权。

    此外,在提高消费者认识问题上,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大众主动打假的问题。这是打假工作中非常重要和不可或缺的一环。如果民众对打假仅仅抱着不使用,但也不举报的态度,对于打假这个长期和艰巨的任务来说,无疑失去了最重要的工作基础。因为仅仅依靠政府和企业的工作还是远远不够的。当然,要做到全民打假,除了要促成这种打击假劣的社会风气外,还需要有机制来保障更多人保持长期参与的积极性,如鼓励举报者的机制。

    其实,打假上动了再多脑筋,终究是被动的,是损害发生后的一种补救措施。如果要从主动的角度来预防“盗版”药品的出现,所有从事药品生产的企业和个人还应树立以创新科研为基础,以打造品牌来争取市场的正确理念,这样才能根本杜绝假劣药品的出现。也许,这就是我们今后在完善法律、管理、制度方面的目标和方向。

    医药经济报2006年 第44期, 百拇医药(刘正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