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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毒川贝母 店员是进是退?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19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5期(总第2299期 2006.04.19)
     近日,武汉的新闻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罗先生于今年3月下旬应聘到××心连心药店做药剂师。一上班他就发现,药店的川贝母有很大一股硫磺味。罗先生马上意识到这些川贝母一定是为卖相好看,而用硫磺熏蒸过的,“这样一来,治病救人的中药就变成了毒药”。罗先生立即向药店的负责人反映了此情况,领导对此似乎并不紧张,只是让他把包装打开用自然通风的办法散掉硫磺的气味。罗先生觉得领导的处理办法欠妥,遂将此事告诉了当地某报社记者,记者迅速联系了该市药监部门,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主持人:桃子妖妖

    嘉宾:王献波 河南洛阳明康药业

    毛坚泉 江苏高邮市九洲药店

    朱桂林 山东淄博新华大药店

    朱丽华 山东益寿堂药业有限公司店长、执业药师、主管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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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择举报还是劝说

    桃子妖妖:读完这条新闻大家有何感想?如果你是事件中的罗先生,你认为有没有其他更好的处理方式?

    向总店求助

    王献波:我认为罗药剂师到媒体那里“报案”有点过于鲁莽了。

    首先,既然罗药剂师在药店供职,就应该对药店负责。如果我是罗药剂师,在发现川贝母有问题后,我会积极向店长协商撤架事宜,晓以利害,力求使店长主动放弃这种行为。这样做要比直接让媒体出面更具可行性。因为被媒体曝光后,药店的生存大计将面临巨大挑战,“树倒猢狲散”的结局对店员和顾客都是一种损失。同时,即便这次因为媒体的介入而迫使该药店放弃了销售劣质川贝母的行为,但该店长并没有从潜意识里认识到这种见利忘义行为的危害性,一旦时过境迁,他依然可能产生“做假”的念头。鉴于此,倘若被店长拒绝后,我会进一步找总店的负责人反映此事,先弄清这种销售劣质川贝母的行为是公司所有连锁药店的“共性”,还是就我们一家分店的“个案”。如果是“共性”,那么后果很严重,向药监部门反应情况或向媒体举报是别无选择的事情。如果是“个案”,我会以一个药剂师的身份向总店负责人陈述情况并表明观点,使其认识到销售劣质川贝母的危害性,从而责令我们店长将劣质川贝母撤架。如此一来,所有问题都可迎刃而解。假如总店的负责人不能妥善解决此事,那么我在举报的同时,会主动从这家药店辞职,因为为这样的药店打工本身就是一种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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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老板晓之以理

    朱桂林:我觉得罗先生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考虑得不够周全,我认为他应该这样做:

    首先向老板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取早发现、早解决、早“治疗”的办法,别把问题复杂化。把有问题的川贝母撤下柜台,接着再进一步查找原因,责任落实到人,此事不仅将影响到药店的信誉,还会影响到整个药店的利益。况且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我与药店老板沟通过程中会提到:顾客把信任交给我们药店,药店就应抱着高度负责的态度为顾客的健康护航。这样做不仅仅挽回了药店的信誉,更重要的是药店能赢得更多的顾客,因为药店为顾客创造了放心、安心、舒心的购药环境。

    然后给老板讲解此事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用硫磺熏过的川贝母虽成色吸引人,但这里面含有危害健康的慢性物质,顾客服用时无法察觉,久而久之会对身体造成一种隐形伤害,这无异于间接杀人。同时还要向负责人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于人为掺假、以次充好、出售霉变虫蛀药材等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者将立案调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对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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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与老板交谈的过程中,我会观察老板的态度,正常情况下药店老板会赞同我的观点,把有问题的中药材下柜销毁。由于老板明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积极配合老板的工作。反之,如果药店老板以利益高于一切的态度置之不理,甚至强迫我按照他的意愿去做,我会以一名合格药师的职业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离开药店后再向有关部门举报。之后,我会再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

    我想作为一名药师,无论在哪里工作,都应严格按照相关的中药炮制规范严把进货关,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坚守职业道德

    朱丽华:以上两位嘉宾说得很有道理,在实际工作中店员由于职位较低,有时会碰到一些质量意识淡薄的负责人,对存在的问题不以为然,容易造成一定的用药安全隐患。对此,店员应该尽量同店长进行沟通,讲明利害,坚决阻止问题药品的继续销售。如果店长依旧我行我素,不听劝阻,店员应在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至单位质量管理部门,请质量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现在,正规的药店质量体系一般都很健全,对药品质量也很重视,对自身声誉也很敏感,一般不会任由这种不合格中药在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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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员应该是百姓用药的守护神。店员有责任和义务为患者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这其中就包括提供质量完全具有保障的药品的责任和义务。绝对不能把不合格的药品和质量有疑问的药品推荐给顾客,丧失一个药品零售行业从业人员所应具有的基本职业道德。

    怎样把好中药材进货关

    桃子妖妖:正如大家所说,店员有责任和义务把好药品的质量关,其实不仅要在售前把好药品的质量关,药店在进货的时候,更应该把好药品的进货关,现在中药材品质良莠不齐,药店该如何防范进到假冒伪劣产品呢?

    外观、显微双管齐下

    王献波:现在的中药材市场,以次充好、鱼目混珠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人们对使用高质量中药材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客观上造成了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执法监督力度不够等缺陷,加之受到利益驱动,有的中药材市场出现了经营状况混乱的局面。为杜绝假劣中药材进入药店,药店在购进中药材的时候,一定要履行严格的验收入库手续,及时填报入库验收单,验收合格后方可上架销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中药材有无水迹、霉变、虫蛀、鼠咬、泛油、变色、风化、气味散失、腐烂及其他物质污染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真中掺假的现象。其检查方法可分为外观形状鉴定和显微鉴定:外观形状鉴定即用眼看、手摸、鼻闻、口尝、入水、火烧等十分简便的鉴定方法来检查中药材的外观性状,观察其形状、大小、表面、颜色、质地、断面、气味。显微鉴定适用于外形特征不明显或外形相似而组织构造不同的中药材和破碎不易辨认的中药材,多借助相关仪器进行,程序相对比较繁琐,故外观形状鉴定在药店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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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老药师来护航

    朱丽华:药店购进药品时,应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对不符合验收标准和进货要求的药品严禁入库。在购进药品时,应对供货单位进行筛选,选择供货能力强、质量保证体系健全的供货单位进货,避免从一些信誉差、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单位购进药品。

    但是有了较高的质量意识,选择好的供货单位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呢?当然不是,即便是从质量保证体系非常健全的单位进货,也难以保证所有进货质量合格率为100%本单位验收人员必须认真进行入库验收,确保入库药品的质量。这就涉及到验收员业务素质的问题,如果单位的药品经常因入库把关不严出现质量问题,就应该考虑及时另外选聘合适人员替换现在的验收人员。

    话题之中的中药验收,不妨采取老药师坐阵的方式进行验收,可以采取一人初验、一人复验的方式,多设几道质量大闸,从进货环节卡住不合格药品流入药店,避免不合格药品在损害患者身体健康的同时,降低甚至毁损药店信誉,办那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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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有所思

    “心连心药店”能名副其实多好

    看了这篇报道,“××心连心药店”的店名让消费者有亲切感,而老板不道德的经营行为却令人遗憾,药剂师罗先生坚持原则及时将“毒川贝母”向媒体曝光的义举令人敬佩。遵守职业道德是每个药店人的起码行为准则,“唯利是图、见利忘义”经营假冒伪劣药品,是新型社会“八荣八耻”荣辱观中的可耻行为之一,它不仅害人,最终也必然会害自己。罗先生的举报既是为了保障消费者安全用药和维护药店的声誉,同时,也是在挽救悬崖边缘的那位老板。

    目前药品市场机制尚不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品质良莠不齐,零售药店在购进药品过程中,首先要选择正规的进货渠道,不能一味贪图便宜或低价从黑市中采购;二是由于中药材绝大多数是凭借感观经验评定优劣、识别真伪,因此需要选派经验丰富的药剂师从事购进验收工作,平时还应注意收集、掌握相关信息,不断提高专业技能知识,增强对假冒伪劣药材的鉴别能力;三是要层层把好质量验收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杜绝伪劣药品进店上柜销售。

    对于该药店出售“毒川贝母”的事件,我们应该从中得到警示,职业道德是每个经营者做人的根本,诚信才能真正赢得消费者的心,而不是依靠漂亮的名称或外表。(毛坚泉)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5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