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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摆脱前女友的纠缠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4日 《健康时报》 2006.04.24
     个例:我是一名大三的学生,在大一的时候,交了一位女朋友,刚开始时看不到对方的缺点,爱得死去活来,终于有一天,我们偷食了禁果。但是,随着彼此认识的加深,我发现她并不适合我,于是我们协议分手了。现在我又找了一位女朋友,可我的前女友却要求与我重归于好,还说如果我不同意就把我和她的关系公之于众。我马上就要毕业了,不想因此受到影响,也不想失去现在的女朋友,我该怎么办呢?

    分析:在中国大学生谈恋爱,一直是个有争议的话题,争议不在于该不该谈,而在于该怎样谈,这其中就涉及到了你提到的一个敏感话题——偷食禁果。根据我国的法律,大学阶段谈恋爱发生性关系属于道德范畴,不受法律保护,所以,你的前女友告你,没有法律依据。但是,你正处于一个关键时期:大学将毕业,又有新的女朋友,处理好这件事情的确对你很重要,如果一味地采取不理睬的态度,也不是一个很好的办法,你不妨心平气和地与你的前女友交谈一次。爱情不是单向的,你以前确实爱过她,但那是以前的事情。你要告诉她,假如你违心地再次接纳她,这样的爱情会有意义、会长久、会幸福吗?爱情的幸福在于双方对等的投入,当一方用全部的爱去维护、去付出时,她(他)渴望的是另一方对等的回报,如果这一份回报无法得到满足,那爱情就是一种痛苦,相信你的前女朋友会懂得这个道理。

    假如她还是很固执,真的把你们的事情公布于众,受伤的不仅是你,伤害更大的是她自己。爱情本来就会有坎坷,正如人生的路一样,走不通了,选择另一条路是一种必然。希望你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不要把自己纠缠在感情的漩涡里。,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