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 > 健康新闻
编号:10974307
由“让民工吃剩菜”想到的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4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4.24
     据4月13日《华夏时报》报道,北京海淀黄庄中建二局新中关工地的11名民工在吃饭时,连续3顿都发现饭菜中有别人吃剩的鸡骨、鱼刺等。记者实地采访时,工地的包工头承认,米饭里的剩菜的确是他们吃剩下的。

    看到这则报道后,人们首先会谴责包工头缺乏道德。笔者认为,除了从道德上谴责包工头之外,我们还应该看到这种做法潜藏着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这种情况增加了食物污染的风险,对民工的健康会带来很大的威胁。因此,尽管相关法律没有禁止向食客提供别人吃剩的饭菜,这种做法也必须得到纠正和制止。

    关于剩菜的卫生笔者在此不再多讲了。笔者重点要说的是,这件事情提醒我们要关注民工的饮食卫生问题了。

    民工的饮食卫生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食物加工存在安全漏洞。在许多工地,包工头都建了临时食堂,这些食堂条件简陋,很多不符合食品加工要求;有的食堂工作人员也是临时招用,未经培训,也不经卫生健康检查就上岗。二是民工的就餐环境不佳。由于没有合格的就餐场所,民工在开饭时,就在工地附近的空地上露天而坐,遇到大风天,他们只好“就”着灰尘吃喝。

    正是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民工集体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比如,去年4月27日晚,武汉某工地老板为庆祝“五一”,在工地食堂给民工加餐,导致84名民工细菌性食物中毒,出现不同程度的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去年8月14日,西安市某建筑工地30多名民工因为吃了没有煮熟的扁豆而引发食物中毒,相继发生呕吐、头晕、头痛、腹胀等症状。

    有鉴于此,民工的饮食卫生安全问题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了。一是卫生监督人员要加强对民工集体就餐环境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临时食堂和就餐点,杜绝无证经营和无证上岗现象。二是加强对民工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提高他们对卫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百拇医药(张铁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