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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4日 《市场报》
     4月16日,国内最大的乙肝携带者公益网站肝胆相照网致信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就《劳动合同法(草案)》征集修改意见作出回应,建议此法能够体现对广大乙肝携带群体正当就业权的保护,并进而有助于消除劳动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问题。

    据了解,全国人大3月20日向社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进行为期一月的修改意见征集。这一开门立法之举受到肝胆相照网18万网友的热情关注,网友发表相关文章近200篇、评论2000多条。有网友说:“乙肝携带者的境遇太苦了,读了很多年书,毕业却找不到工作,更谈不上报答父母,我有出色的工作能力,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但是我需要一部法律来维护我平等就业的权利。”

    据该网站权益事务负责人陆军介绍,我国目前有1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发布的《中国乙肝患者生存和治疗现状调查报告》显示,由于社会对乙肝的误解,52%的乙肝患者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建议信指出:“《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身体状况有知情权,却没有附加任何限制,这种知情权将极易被用人单位所滥用,致使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将难以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此信共提出了四条具体的修改建议。

    据悉,肝胆相照网站此前曾就乙肝携带者权益保护问题上书国家有关部委,并促成了2005年1月出台的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作出“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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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最新数字,我国目前有1亿多乙肝病毒携带者。乙肝病毒主要是通过血液传染和母婴传染。目前的患病人群主要集中在20多岁以上的人群。肝功能正常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不会通过吃饭,接吻等日常接触发生传染。解放军302医院曾经作过一个实验,慢性乙肝患者在和自己爱人共同生活5年以上且育有子女的情况下,传染给对方的几率为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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