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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五一起药师必须戴卡上岗 患者可建“药历”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4日 人民网-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田泓】

    本报上海4月23日电 记者田泓今天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5月1日起,在上海的零售药店买药,人们可以找佩戴胸卡的药师咨询,并建立一份与医院病历类似的药历。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颁布的《上海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学服务规范(试行)》明确规范了药店和药师的服务程序,要求零售药店设立药师咨询服务区,药师要佩戴胸卡上岗服务。

    上海要求,有条件的药店要为特定的患者建立药历,及时跟踪用药信息,提供合理用药的指导,并严格保护其隐私。药店要有专人收集并记录药品不良反应,以及实施药学服务中的各类信息,建立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并按规定上报。

    服务规范还规定,直接从事药品销售的药学人员,每年要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有关药学知识和服务技能的培训,要建立个人培训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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