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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69555
猝死事件特征的法医学鉴定
http://www.100md.com 《第四军医大学学报》 2005年第6期
法医学鉴定,,法医学鉴定;猝死;特征分析,1材料和方法,2结果,3讨论,【参考文献】
     【关键词】 法医学鉴定;猝死;特征分析

    0引言

    猝死(sudden death)是指1~24 h内突然意外死亡. 死者具有隐匿的潜在性疾病或机能障碍,貌似健康无明显临床症状. 因其突发性、意外性及常伴有争吵、激动、饮酒等诱因,极易引起相关当事人对死因的质疑、误解、误判. 通过委托法医学鉴定,可查明死因,化解纷争. 我们对经法医学鉴定的猝死事件的发生特征回顾性分析如下.

     1材料和方法

    武汉市1998/2003年委托法医学鉴定为猝死(1976年WHO诊断标准)并有完整记录的猝死事件173(男149,女24)例,分析其发生的时间、诱因、死因等的变化规律. 发生年龄5~78(平均37.6)岁. 21~60岁的猝死事件141例,占81.5%,其中21~40岁86例,占49.7%;男女比例为6.2∶1. 年龄分为≤20,21~40,41~60,≥61岁,共4组. 所测数据用χ2检验.

     2结果

    2.1疾病分布和死因猝死的潜在疾病依次主要分布在心血管系统(CVS)、中枢神经系统 (CNS)、呼吸系统(RS)、消化系统(DS),分别占总数的50.9%,20.2%,11.1%和10.4%. 在CVS,RS,CNS中21~40岁组均明显高于其他各组. 在DS中41~60岁组明显高于其他各组. 在死因的单病种分布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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