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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管理刍议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6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48期(总第2302期 2006.04.26)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生活的日益富裕,群众也越来越注重提高生活质量。然而,我国“合理用药、规范用药”的实际现状却不容乐观。有报道,处方药引起不良反应就高达95%以上,处方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远远高于非处方药。另据报道,我国每年因药品不良反应死亡的人数就达20多万;滥用抗菌药物导致的耐药菌群数逐年递增。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就是要通过严格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药品分类管理的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处方药是否凭医师处方销售是衡量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成功的主要标志。目前我国在处方药的管理上还有四大难点:

    1.法规力度不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和职能,目前我国的政策还与药品分类管理制度不完全配套。现有药品分类管理法规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以及与相关政策衔接、配套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

    2.处方管理尚不规范。目前,虽然监管部门已经明确要求处方药物必须凭处方销售,但一方面处方的真实性、开方者的资格不易准确判别;另一方面医疗机构的处方很少能流向药店,有的零售药店为了生存并没有真正做到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为安全用药带来隐患。

    3.药店内的执业药师少。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执业药师在药店中起到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目前大部分的执业药师主要在药店内负责管理工作,而非在药品零售企业第一线服务,也就不能承担起用药咨询、用药指导的作用。

    4.加强消费者健康教育。部分消费者文化素质较低,很多消费者对只凭医师处方才能购买处方药难以理解,认为给自己增加了麻烦,浪费了钱财。可见,药品分类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造福公众、造福后代、造福社会的长期性系统工程,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做好的,还需要我们不断加强对消费者用药安全和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6期, http://www.100md.com(赵民生(山东省滨州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