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品监督
编号:11123636
反商业贿赂应从我做起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6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5.16
     时下,反商业贿赂特别是反医药领域的商业贿赂已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反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责无旁贷。然而,有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同志思想认识上还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反商业贿赂是上级机关的事,是医药企业的事,是医疗机构的事,与己无关;还有的认为,瓷?br>业贿赂是政府、纪检监察部门的事,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尤其是基层部门抓反商业贿赂缺乏有效手段,等等。

    其实,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是无贿可反,而是任务繁重,当务之急笔者认为应着力在以下四个环节严防死守。一是严防行政准入的贿赂行为。一些人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申办过程中,往往受“求人办事先送礼”传统礼数的影响,容易使出各种招数对你死磨硬缠,直至你笑纳为止。二是严防行政执法的贿赂行为。部分行政相对人违规受处时,经常使出“先礼后兵”之术,有的会一掷千金,如果你稍有不慎,便会陷入泥潭。三是严防逢年过节的贿赂行为。有的涉药单位吸取“受到罚时方恨晚”的教训,往往避开受查处之敏感期,把“功夫”下在逢年过节时,加大感情投入,让你为他当个查处时的“睁眼瞎”、“保护伞”。四是严防“两G”(GMP、GSP)认证的贿赂行为。“两G”认证是确保药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个别药企为了使自己的“偷工减料”行为蒙混过关,会向你扔出红包或“信封”,打得你眉开眼笑,最后你好我好收场。

    因此,反商业贿赂必须从我做起,从自己所做的每件工作做起。同时,还要铭记——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徐东升),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