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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通用名”难倒市民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16日 广州日报
     白加黑、泰诺、百服宁、必理通、感冒清……以后再也不会在处方上看到此类“名称”了,这些药品将统一署为“对乙酰氨基酚”。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5月11日召开全国医院管理年工作会议,决定恢复医生用药品通用名称开处方的制度。所谓药品的通用名,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称,一般是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但实际生活中老百姓熟悉的,常常是企业给自己的产品注册的商品名。例如解热镇痛药“对乙酰氨基酚”为通用名,而泰诺等为商品名。

    现状:广州医院处方仍大量使用商品名,卫生部规定只是一纸空文

    虽然在2004年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中就规定处方必须写药品通用名,但很多医疗单位并没有按照卫生部的规定认真执行。近日,记者从广州市部分医院了解到,目前广州的医院开药处方依然比较混乱,有的医生习惯性开具药品商品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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