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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液卡的临床应用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24日 《现代护理报》 2006.05.24
     随着立法的完善,护患双方的法律意识都在提高,而在发生的许多医疗纠纷中,关于输液过程中提出的疑问较多,经常听病人及家属说:“刚才还好好的,怎么突然不对了,是不是输错药了。”面对这种情况,护士只有出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才能使病人及家属明白或意识到这是疾病发生变化而出现的异常,与输液无关,消除其疑,减少纠纷。

    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发生医患纠纷时,医务人员首先要为自己医疗行为没有过错进行举证,而静脉输液这项护理操作在管理上尚没有留取证据的明确规定,所以举证较困难。为了保证病人安全的权利和适应举证倒置的需要,我院于2000年9月1日执行输液卡制度,并成为护理文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保留在案。

    我院要求护士把病人的姓名、床号、日期、开始时间及输液的总量、药名剂量、执行护士的名字都写在输液卡上,并在所输液体组上打一红勾,表示目前的用药状态,每次更换液体时在红勾上打一折腿,注明结束时间并签名。依次类推,直至所有的液体输完,这样就能很清楚地显示患者的输液状况:如共几组液体,滴速是否合理,病情发生变化抢救时用药情况,用哪种方式给药等。在输液结束后,核对卡片并粘贴在病历上。

    输液卡的实施,促使护士认真填写输液卡,精确调节滴速。更改医嘱后,能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并及时调整输液卡,使患方对医疗过程清楚,能正确对待治疗结果。同时,也加强了护士的责任心和法律意识,树立了护理质量零缺陷的意识,某种程度上使医护人员的人格尊严受到了保障。

    输液卡的实施提高了输液护理质量,在以后的诸多医疗纠纷事件中,无一例有关于输液方面的质问。通过三年的实践,输液卡增加了护士在静脉输液中的安全感,也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了一个了解治疗计划的窗口。输液卡的建立使护理操作不再是单一操作,而是在患者、医疗方监督下完成。这一制度符合了循证护理的思路,适合进一步推广。

    作者:甘肃省敦煌市医院庞海燕芦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