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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售药:药店不能承受之重?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58期(总第2312期 2006.05.24)
     争议是从今年“五一”期间武汉某报的一次暗访引起的。

    “五一”前夕,武汉市的一位居民江先生向当地某报投诉,说他晚上10点多下班后到三阳路附近的多家药店购药,均吃了“闭门羹”。于是,报社记者在5月2日对三阳路、香港路的8家药店进行暗访,发现多数药店的醒目位置虽挂有“24小时售药”的牌子,但店门紧闭,敲门也无人应答,只有一家药店有专人值班。

    暗访结果见报后,一些药店的负责人纷纷打电话到报社诉苦,称夜间购药的顾客毕竟是少数,如按规定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药店的经营成本太高,难以承受。

    “24小时供应”曾被误读

    为了加强药品经营许可工作的监督管理,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制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4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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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许多媒体对《办法》进行了报道,但有的媒体对“24小时供应”的解读出现了偏差,误以为是强制药店24小时“开门营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处处长李亚伟告诉记者:“后来,SFDA为此下发文件,说明并非强制药店24小时开业。”

    《办法》出台后,各地有许多药店都挂上了“24小时售药”的牌子,并安排专人值班。但时间一长,有些药店的“24小时售药”名存实亡,而有些药店进行了变通——请保安或打杂人员值班。

    湖北正和大药房总经理胡丽娟告诉记者,武汉药监部门并没有强制药店执行24小时售药,而只是作为一种要求,在这方面连锁药店对自身的要求会高一些。

    夜间售药之辩

    据胡丽娟介绍,他们的药店都设有夜间售药窗口,通常是2~3个人值班,“当然,晚上售药对药店经营有一定的压力,一是水电、人工等费用增加了,二是治安问题。晚上买药的顾客较少,营业额多的时候只有几百元,经济效益谈不上。不过对于我们来说,药店的形象比短期经济效益更重要,如果晚上有急需的消费者在别的药店买不到药,而在你的药店买到了药,就会信任你的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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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夜间售药,湖北隆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俞达的看法与胡丽娟不同:“我觉得要求所有的药店都实行24小时营业完全没必要,是否全天营业应该由企业根据自身实力来决定。现在药店比较多,有些地方一条街上就有5~6家药店,有1~2家实行24小时售药就可以了。再说,现在医院、诊所的数量也比以前多了,患者完全可以到附近医院的急诊室就诊。”

    史泽裕曾是广东国药医药深圳南山村分店的店长。该药店所处的位置是打工者途经的主要通道,人流量较大。今年1月,他主动向老板要求通宵营业。实行通宵营业后,药店每晚的销售额都有400~600元。

    “我认为,只要顾客有需求,就应该提供24小时售药服务,这是打造药店形象的需要。当然,药店也要考虑到经济利益,比如可以在晚上使用节能灯,把店员的两班倒改为三班倒,这样就不会增加太多的费用。而实力弱小的药店可考虑节假日通宵营业,平时根据客流量大小适当延迟晚上的打烊时间。” 史泽裕如是说。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9期, http://www.100md.com(陈爱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