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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合约不是“卖身契”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24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58期(总第2312期 2006.05.24)
     这天,一份培训合约的范本被店长带回了门店。

    “大家都来看看吧,这可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在例会上,店长对全店员工做动员工作。原来,为了满足在职员工对继续教育的需求,连锁总部与国内某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合作,要在当地举办一个继续教育学院,内容包括方方面面,且能为总部储备店长后备人才。合约非常诱人,总部也明文承诺给每位员工全额报销培训费(大约4000元)。

    按理推测,如此优厚的条件和机会,大家会抢着去,但店长动员了许久,下面竟然没什么动静。原因是合约中称:“参加培训者须为公司服务3年以上,否则所有培训费由员工自行承担。”这样一来,很多人都犹豫了——不签吧,白白浪费了一个绝好的学习机会;签了吧,这3年就“卖”给公司了?很多人对公司还缺少归属感,哪天有更好的机会想跳槽怎么办?不少女店员说不定哪天干脆离职回老家嫁人了呢。店长犯难了:才到总部开完会,我这个做店长的可是要传达精神的,如果没人响应,总部怪罪下来,这该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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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题提供:天蓝

    【理论篇】

    三年,一切未可知

    ■小玄

    能免费进修,这样求之不得的好事,却落得个无人响应的尴尬,也难怪店长为难。这件事的背后原因,其实也不会像想象中那么严重,并非全是由于大家对公司有无归属感的问题,而是大家对这件事还心存疑惑。如果店长能打消大家的顾虑,相信每个店员都乐意签这份合约。

    首先,店长应向员工解释清楚关于3年服务期的问题。向大家说明,培训费用公司出,公司自然希望有回报,谁也不希望员工接受培训后就“孔雀东南飞”了,让4000元钱打水漂;让员工承诺3年的服务期限,也很正常,因为大多数员工都会长期在药店工作,就算不参加培训,也会有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想法。3年的服务期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当然,对于个别想跳槽的人来说,3年时间不算长,你不签这个合约,劳动合同期内你也不能跳槽,否则就是违反合同,也是要交违约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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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强调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在当今社会,绝大多数的东西都会贬值,只有为数不多的东西在升值,知识就是其中之一。有这样一个免费进修的机会,正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要想在药店有所发展,就必须学习。即使个别员工想跳槽,也要有跳槽的资本,而培训,是自我升值的最好途径。

    另外,3年里会有很多变数。对个别想跳槽者来说,在这期间你可能想跳槽,但3年后却未必,而这次宝贵的学习机会却不再有了。3年里,公司也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如规章制度更新了,把这3年服务期规定给取消了也说不定;也许现在所在企业与想跳槽的企业合并了,那员工也就用不着跳槽了;又或者,想跳槽的公司愿意为这个人才承担这4000元的培训费用等。最坏的情况莫过于自己交上4000元,那也是学到了知识,就算是自费培训了。

    权衡利弊,无论你想在公司工作,还是想跳槽,参加培训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无论怎样选择,对员工来说,参加学习的收益都大于成本。像这样的好机会都放弃,真是太可惜了。如果店长能把这些道理说透,报名的场面也许就可以用争先恐后来描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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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理解店员的难处

    ■张铁鹰

    店长面对众多店员不报名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也许首先想到的就是总部的“怪罪”,个人也没面子,但毕竟4000元学费不是小数目,店员有想法也很正常。

    为了提高员工的素质,公司创造条件让员工学习,这说明公司的领导还是有远见的。而要求工作满3年后才予报销学费,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姑且不论,但那么多店员面对大好的学习机会却不报名,其中必有原因。

    一是店员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心理距离,店员对公司的归属感明显不强。尽管3年后报销学费的做法可以理解,但有这么多人会计较学费,说明公司之前在类似问题上有些做法欠妥,致使员工心存疑虑。

    二是学习内容是否物有所值。现在,有些公司组织员工学习,形式上很舍得投入,但培训内容老套,学习与实际脱节,员工学习新知识的想法得不到尊重,无法调动起大家学习的积极性。如果只是这样的学习,不交学费员工也不愿意参加,更不用说交4000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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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店长能想到这些,就会理解员工了,自己也不是没有面子。店长应该将大家的真实想法借合适的机会向总部反映,这对于加强领导与员工的沟通有好处,对抓好公司的学习教育更有好处。

    当然,店长也应该让店员理解总部的善意。总部让员工签学习协议,有防止员工跳槽的考虑,但也可能给员工带来一定压力,因为有的员工学习时不认真,既白费光阴,也糟蹋了学习费用;同时,店长应力争让所有的年轻店员都报名参加。不少新参加工作的店员好高骛远,总觉得工作环境不理想,收入不如人,频繁跳槽。这些人由于心不安,不仅出不了成绩,换了工作环境也不会受欢迎。因此,店长要借机让年轻店员都得到锻炼,让他们通过学习了解自己的不足,不仅在业务上有进步,在思想认识上也得到深化。

    另外,店长要为参加学习的员工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在职者参加学习,会有许多实际困难(如家庭、身体等方面)。“说不定哪天就回家嫁人”的说法可能只是不报名的借口,真实的想法恐怕还是在一些实际困难上。因此,店长要了解具体情况,然后做出合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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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了合约又何妨?

    ■古越

    时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往往企业花大力气和精力培养出了人才却容易流失,赔了夫人又折兵。因此,许多药店都在用合同的形式来约束员工,这也是不得以而为之。我建议店长可从以下几方面化解目前的尴尬:

    (1)带头执行既然店长在大会上动员了许久,都没有人响应,这时店长应该主动带头,首先自己将合约签了,向店员表示自己的决心和在公司长期工作的态度。这样一来,必定会有员工响应。

    (2)柜组长模范带头对于门店里的中层管理干部柜组长,他们也应随店长一道起模范带头作用,这样可以鼓舞军心和斗志。

    (3)做通优秀员工的思想工作对于工作优秀的店员,他们一般都会想参加培训,但如果他们有顾虑的话,店长可以单独做他们的思想工作,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消除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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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11月,江西省国资委聘请了细节管理专家汪中球先生到南昌讲学,题目是《细节决定成败》。我们公司为了提高中高层的管理素质,购买了每张价值180元的门票,安排店长等管理层人员听讲座,但同时也要求每人签一份合约,条件是需要大家工作满一年以后才可以提出离开公司的请求,否则讲课费180元需要在离职人员的工资中扣除。当时,我们都有想法,但后来细细斟酌,觉得也没什么好担心的,毕竟企业花了钱为大家培训,也担心人才在培训后就挖走,这也是不得以出的下下策。但这同时也说明,企业缺乏一些凝聚力,导致员工的归属感不强。要留住人才,如何形成强有力的战斗力?如何打造百年的企业?这些问题是公司总部需要慎重考虑的。

    “最聪明的投资是对大脑的投资”

    ■杨利国

    店长首先应对总部出台培训计划的初衷与目的有一个充分的了解,然后,针对店员的不同心态开展思想工作。总部之所以制订这样的培训计划,我想不外乎有两点原因:一是为了提高员工的整体服务与管理素质,二是怕员工学成归来另谋高就,这样对公司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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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店长可以召开一个门店全体员工会议,让所有的员工都知道培训的精神与目的。然后,对参加培训有兴趣的员工开展针对性的思想工作,让他们知道参加培训对自己的利与弊。我个人认为,培训对于一个热衷于医药服务与管理事业的人来说,益处多多。我一直记得我经过佛山市某镇一家书店门口时,看到玻璃窗上的一句名言:“我认为世上最聪明的投资就是对大脑的投资——李嘉诚”。

    作为药师,我所就职的公司有诚信,对于个人而言也有发展机遇,有这样的培训机会,我是肯定会参加的。3年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即便公司不组织培训,自己趁着年轻也要不断巩固和更新知识,更何况在医药知识飞速发展的今天!我想,只要店长对员工说明白了,大部分人还是会理解和支持的,这样工作就做通了。不过,对于只是把目前的工作作为一个暂时性过渡的员工来说,就不用勉为其难了,因为其志向不在此,让他参加培训,也是在限制他的自由发展空间。

    【实践篇】

    在R连锁药店上班的店员一非,年初也经历了类似的签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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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培训

    ■一非

    公司与某药企开办了一个培训学校。内容主要是围绕店长能力的提升而定的,基础能力、专业才能、领导能力、策略及洞察力均包括其中。公司在各大门店经过筛选,让近百名员工及在职店长于2006年×月×日到总部签合约。培训时间4年,培训费用5000元,由公司承担,条件是为公司服务4年。在此期间,因故离职、或被公司辞退、开除等,无法再履行服务年限时,必须提前告知总部,并补偿公司支付的相应费用。

    当时,通知发下来一个多星期,在员工中反响不大。为什么?站在店员的角度分析,除去员工自身发展的原因,大家对这份合约也有些微辞。比如,有人提出,协议中写到:“如果4年内大家有更好的发展,离开公司,要补偿公司支付的相应费用,但“相应费用”并没有明确是多少钱,是5000元还是更多呢?大家说不清,认为有点玩“文字游戏”的嫌疑。其二,公司除了应付工资外,没有给员工提供基本的福利,员工把青春交给公司,一个月挣不到几个钱,单身的马马虎虎能过,那些家里有小孩、老人要抚养的人,工资对他们来说实在是微薄,因此,大家不得不为以后考虑。紧接着,公司开始一级一级地压了,公司压店长,店长压员工,无奈之下,大部份人签了合约,毕竟大家现在还是需要这份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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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木以成舟,那就安安心心,认真学点东西吧。而在第一堂课结束之后,不少人感到更迷茫了:

    参加了培训的S店长谈到,之前他想到每年才4堂课,肯定是经典中的经典,很期待。虽然前一天上晚班很累了,但闹钟早上6点一响他就从床上“飞”起来,闭着眼睛完成洗漱,乘了2个钟头的车到达空气清新、环境优雅的上课地点,真个学习的好地方!可是整个学习过程如同大海捞针,培训此“梅”难解他的久旱之渴。Y同事则说:“我刚下火车就提着行李赶来上课,可是听着听着就睡着了。”合计一下,总费用每人5000元,每节课每人300余元,但讲课老师只是×药企的一个业务代表,实难服众。

    点评:

    医药零售行业的竞争实质上是人才的竞争。现在很多企业倾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内部储备人才,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防止一些员工以此为跳板,企业纷纷使出了“正当防卫”,签定合约就是其中一种。而由于企业和员工双方的价值取向不同,哪些员工应该重点培训?选出的员工适合哪些培训?这些都是值得探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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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所知,譬如执考培训,公司总部可以将通知下达到各门店,员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意愿自主决定,总部在其中起到为员工搭桥的作用,而费用可以由个人缴纳。对于其他外派培训或职业经理人等提高员工管理能力和资格的培训,总部可以考虑为参加这类培训的员工买单,但至于哪些人值得公司为其投资,要做慎重考虑:如果全员参加,会使投资成本增加,也会使员工对培训不够重视,认为没有权威性,或培训成功后另谋高就。

    因此,各企业在内部培训上应建立一套完善的约束机制。比如,如果培训金额在若干元以上,在培训前就要求员工签定认可书,以示双方的约束。而如果只是内部的系统培训,由于成本不会很大,由企业全权承担也未尝不可。

    我所在企业曾举办过两次大规模的培训。第一次是为提高药店管理人员的能力,同时储备后备人才,人均费用大约在400元左右,但并非所有员工都有资格参加。只有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者,或优秀骨干分子及部分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方才能参加。培训后,可谓是物超所值,不仅个人收益匪浅,新开门店的管理者也从培训场里锻炼了出来。不过话说回来,员工在参加培训前也要做好心理准备,并仔细斟酌培训利弊。如果因一时好奇而签约,之后又反悔,不仅在经济上受到损失,时间也浪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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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培训是针对全公司各门店中药组的“中药技能大培训”。培训长达半年,而且是外聘讲师,还要带领员工去南部山区实地识别中药,投资成本较大,因此,公司提出参加的员工要自愿签定合约。这份合约与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同,是公司自主拟订的,执行的最低年限是3年。公司将在合约期满后一次性给予签约人一定数额的奖金,而且员工还可以依情况续签。如果不签,这次培训所需费用则由员工自己承担。这样的政策伸缩性强,员工的选择余地也大,不但留住了人才,也使员工对工作充满了信心。 (辣笔小心)

    【链接】

    同行的想法

    在培训过程中,通过与实践结合,比较容易发现自我价值,为将来自己的发展敲定一个大致的方向,这样,更加能把握住自己以后发展的机会,也等于有了一个能展现自我的平台基础。

    另外,培训是总部开展的,换句话说,在培训班上,能认识来自不同分店的人员,能与更多同事沟通。在此过程中能认识更多的朋友不说,而且还能了解各地的业务经营和门店管理情况,甚至是特殊的临场应对方法,这些可是书本上绝对学不到的哦!如此一来,接受这一场培训,不单充实了个人专业知识,还可以“广交好友”,增长见闻,简直是“双赢”啦! ——田七

    作为店员,其实就是一个打工者,遇上了有更好的发展机会,当然是跳槽了。可是,鱼儿跃龙门也得有“跃”的本事啊,本事大了,才能“跃”得更高!——绿茶爽

    店长应该站在员工的角度考虑,建议总部将参加培训的对象分层次、分批进行。

    刚开始的第一批,可建议总部选定已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达3年以上者参加,既不违反公司规定,又能减少员工签培训合约的后顾之忧。同时,也能鼓励其他员工与公司签订3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从而有机会享受免费的培训。——毛坚泉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19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