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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新增百余家定点药店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3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61期(总第2315期 2006.05.31)
     本报讯 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近日联合下发《广州市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和《广州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都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新的规定在原来的基础上将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都纳入了医保部门的管理范畴,已取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或新申报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符合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新办法加强了医保定点机构的处罚和管理:凡是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材料的,或因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或卫生、药监、物价等相关管理规定而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自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之日起的3个年度内,负直接责任的医药机构及所属其他分支、延伸、连锁机构,不属于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范围。此外,与该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营利益关系的零售药店 也不属于申报医保定点资格的范围。

    据悉,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报工作将于6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广州本年度新增定点零售药店将在120家以内。(小雅)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0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