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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78987
自由裁量权在行政执法中运用的思考
http://www.100md.com 《中华医药杂志》 2006年第4期
自由裁量,1自由裁量权在执法运用中存在的问题,2正确、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思考
     自由裁量权是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和范围内有选择的处置权力。如何正确、合理地运用自由裁量权,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显失公正,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需要调研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1 自由裁量权在执法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滥用自由裁量权和自由裁量权行使显失公正是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弊病,前者是行政主体主观上的故意,易导致具体行政行为被撤销;后者虽然在形式上并不违法,但法院有权直接判决变更。自由裁量权在执法运用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处罚种类的自由裁量。即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内选择的自由裁量权。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据此,执法人员只能在拘留、罚款、警告等三种处罚中自由选择一种,不得给予违法行为其他罚种的处罚或者拘留、罚款、警告等两种及两种以上罚种一并处罚,否则就是滥用自由裁量权。

    (2)处罚幅度的自由裁量。即法律对违法行为罚款、拘留等罚种的设定,都规定了法定的处罚幅度,行政机关只能在法定的处罚幅度内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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