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甘肃中医学院学报》 > 2004年第3期
编号:10980904
“继发性病因”提法商榷
http://www.100md.com 《甘肃中医学院学报》 2004年第3期
继发性病因,,继发性病因;中医病因,1关于“继发性病因”的提出,2“继发性病因”只是一种病理产物,不能与病因等同,3将痰饮、淤血、结石列为“继发性病因”,有欠妥当病因是指
     摘 要: 认为所谓“继发性病因”实际上是疾病发生发展过程中自然产生的病理产物,不能作为中医病因,如作为中医病因之继发性病因,有欠妥当,而且缺乏逻辑性。痰饮、淤血、结石等病理产物不应该列为中医病因。

    关键词: 继发性病因;中医病因

    在中医学中,概念的混乱模糊是一个较为普遍的现象,同样,整个中医病因理论也十分的混乱模糊。笔者认为规划教材《中医基础理论》把痰饮、淤血、结石列为“继发性病因”,有欠妥当。现予以分析,以求正于同道。

     1 关于“继发性病因”的提出

    中医病因学说是中医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各种致病因素的概念、形成、性质、致病特点的理论。病因,顾名思义,就是指引起疾病的原因。《医学源流论·病同因别论》:“凡人之所苦,谓之病;所以致此病者,谓之因。”十分明确地阐明病因是引起疾病的原因,即人有病,导致这个病的原因称为病因。

    中医病因学说是规划教材《中医基础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规划教材认为,病因“它包括六淫、疠气、七情、饮食、劳逸、外伤、寄生虫、药邪、医过以及先天因素等”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4020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