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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981449
略论党内监督——兼谈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
http://www.100md.com 《广东药学院学报》 2004年第4期
     摘 要 监督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政权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需加强党内监督。通过建立对权力有效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合理配置党内权力,搞好党内民主建设,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逐步建立完备、有效的党内监督网络,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关键词 党内监督;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Touching on innerParty supervision

    —— Also on advancing the work to fight corruption and build a clean management in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MEI Xingbin

    (Communist Party Committee,Guangdong College of Pharmacy,Guangzhou,510240,China)

    Abstract The idea of supervision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the theory to found the Party and the theory of state political power by Marxism. The work to fight corruption and build a clean management in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needs to intensify innerParty supervision,to deploy reasonably the innerParty power through setting up effective supervisory system and mechanism over power,and to build up a system to punish and prevent corruption by intensifying the innerParty democracy construction,by deepening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regular pattern to fight corruption and build a clean government,and by gradually establishing a selfcontained,effective innerParty supervisory network and system.

    Key words innerParty supervision;fight corruption and build a clean government;system construction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的建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也是高校改革和发展大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相连。一定要把反对和防止腐败工作放在高校改革和发展的全局中来把握,加强监督,从严治党,为学校加快发展、做大做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正确认识高校反腐倡廉的形势,提高领导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当前,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发展的形势很好。由于我们国家正处于体制转轨、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的历史时期,客观上存在着诱发腐败的多方面因素,高校党风廉政建设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加强反腐败治本抓源头工作,积极倡导监督,大胆实施监督,热情支持监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按照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逐步建立起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三者并重,相互配套的惩治和防范体系,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产生,任务相当繁重。

    (一) 反腐败斗争的实质和核心,是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

    腐败是权力的衍生物,伴随公共权力的产生而产生。腐败的实质是运用公共权力来谋取私人利益或小集团利益。权力高度集中于一人的专制制度,本身就是权力腐败尤其是君权腐败,以至于丧失民心并最终丧失政权的制度根源。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至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历朝历代明君贤相总是少数,而且他们的道德自律是易变的、自我约束是靠不住的,包括唐太宗李世民这样的明君到晚年也走向了反面。历史和现实都说明,必须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用法规、制度和纪律保证权力的行使不偏离正确的方向。

    腐败是一种历史现象。腐败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无论什么社会制度的国家,都存在腐败问题。权钱交易是最腐败的现象。腐败现象的产生有着十分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有制度本身的弊端和缺陷,有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有监督、管理方面的疏漏,有人性趋利自私的本能因素,也有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新挑战。一般来说,腐败现象大多表现在握有公权的人身上,实际上是公权的异化,是对人民利益的侵害。因此,腐败是党之大敌,国之大敌,民之大敌。腐败不除,国无宁日。

    (二) 我们国家出现的腐败现象,不是社会主义根本制度上的腐败

    在社会转型期,人们的社会行为和价值观念日益多样化,各种体制、机制和制度处于变革状况之中,社会控制体系容易失灵,使腐败现象具有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高校本来是神圣的育人科研之地,这些年也滋生了各种各样腐败现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也相当艰巨。高校在招生就业、基建修缮、设备采购、职称评聘、文凭发放、干部提拔等问题上腐败现象也相当严重,干扰了教学和科研工作,影响了校园的稳定。我省高教系统查处的腐败案件说明了这一点。近年来,腐败现象在我校也时有出现。我们切勿等闲视之。高校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领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实现对教育战略地位和作用认识的新提高。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研究和探索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新形势下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使工作思路和对策更有预见性和针对性,增强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正确对待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自觉接受监督,意义重大。

    (三) 不断深化对反腐倡廉规律的认识,逐步建立完备、有效的党内监督网络和制度,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转型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在长期的反腐败斗争实践中探索出了一条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相适应的有效开展反腐败斗争的路子。反腐败工作开始走上法制化轨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一要求总结和吸收了过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成功经验,反映了党对新时期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深化。中共中央颁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党自成立以来制定颁布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法规。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正确理解、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特点,加深对党内监督规律性的认识,自觉遵守和严格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加大监督制约的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二、加强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根本途径

    监督的核心是对权力行为的有效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其实质是发展民主,充分体现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志,维护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十六大通过的新党章提出:“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断完善党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强化监督、制约权力是防治腐败的关键,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关心和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

    (一) 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实现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基本的前提是建立有利于开展权力制约监督的制度和机制。实践证明,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是靠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予以保障的。有效的权力制约监督必须具备合理科学的权力运行机制作基础。若权力运行机制不合理或缺乏科学性,制约监督的目标被具体的制度形式所瓦解,使得权力制约和监督或者不能有序开展,或者蜕变为权力行使者之间无原则的扯皮和摩擦。所以,能否建立科学合理的权力运行机制就成为推进权力制约和监督的极为重要的制约因素。正是基于对这一规律的认识,党的十六大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的部署方面,明确提出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这种权力运行机制体现和反映了对权力进行制约和监督的政治价值观,也是对改革开放以来权力制约监督实践经验的总结。

    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中国共产党是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大多数国家公务员是共产党员。在中国反腐败的重点就在党内。因此,要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就要按照十六大报告的要求,“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二) 监督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政权建设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

    监察制度因之成为无产阶级政党和政权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马克思、恩格斯从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中,敏锐地看到公社对公职人员监督的强化——选举者可以随时撤换被选举者,认为这是防止国家机关和国家公职人员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的有力并有效的监督措施。列宁、斯大林顺着马恩有关强化监督的思路,从理论和实践上都作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在对党内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合理配置方面作出了贡献,但主要集中体现在党内监察制度的建设上。列宁、斯大林认为,党的监察机关是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形式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党在高度民主基础上实施高度集中的领导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监察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直接影响党的决议的贯彻执行,直接影响党的团结和统一。

    (三) 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党内权力,加强党内监督,实行“制度反腐”

    十六大提出,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要“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政治体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从领导体制权力配置方面说,党委就是党内的议会形式,是党内决策的权力机关,书记处就是党内的执行机关,纪委就是党内的监督机关,执行机关和监督机关向党的权力机关负责,党的三个委员会共同向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党内权力在这样一种架构下,就能够做到科学分解,合理配置,党的“十六大”提出建立权力运行机制的要求,就能真正落到实处。

    新的历史条件下,制定《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的一个创举,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发展史上没有先例。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党内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首先,加强监督,关键就是始终把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决策和决策的执行起着关键性作用。如果不加强监督,权力的行使就有可能出现问题。其次,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基础,贯彻到党内监督的各个方面,这是党内监督的实质。第三,突出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实现党内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条例》所规定的十项制度,根据党内监督的现实需要,着眼于解决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而设立,基本涵盖了党内监督活动的主要方面。既有自下而上的监督制度,如重要情况通报制度,又有自上而下的监督制度,如巡视制度;既有党委内部监督制度,如询问或质询制度,又有舆论监督制度。各项制度之间既相互联系又各自独立,共同构成了比较完备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此外,《条例》强调责任追究,确保各监督主体履职到位,对党委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责任和各监督主体的责任,都有明确规定,形成了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

    总之,一个理论上成熟、制度上健全的党,才能巩固自己长期执政的地位,带领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三、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

    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对于防止和治理腐败至关重要,而且对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 强化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目前,仍有一些领导干部监督意识淡漠,有的对监督不关心;有的只求自己安宁而不愿监督;有的怕得罪人,好人主义严重,不敢监督;也有的领导干部一听监督就反感,认为监督是组织对自己不信任。随着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产学研进程加速,后勤社会化改革不断深化,基建维修规模和物资采购量迅速扩大,学校各部门参与经济活动越来越频繁,各级领导干部面临的考验也越来越多。我们必须加强学习,克服这些模糊、错误的思想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趋利避害慎用权,用好权。

    监督权力是遏制和减少权力腐败的重要手段。早在建国前夕,毛泽东同志就告诫我们:中国共产党跳出腐败周期率的新路,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懈怠;让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也多次指出:“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每个领导干部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以“海纳百川”的宽阔胸怀,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确保权力的行使不越界、不跨线、不离谱、不出格。这几年来我校以校务公开促进学校民主管理,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 抓住党内监督这个关键,切实搞好班子内部监督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在党内不扩大党内民主,党内监督就是一句空话。加强高校领导班子民主决策制度的建设,特别要重视对“三重一大”决策机制的建设。在工作中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党委常委会或者全委会研究决定,防止个人说了算。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上级组织、班子成员、纪检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能有权力监督的真空。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也是群众路线在党的生活中的运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要求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不论什么人,不管其职位有多高,都不允许搞独断专行,拒绝监督,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实践来分析,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和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一把手说了算的两种倾向都比较普遍地存在。

    民主的力量不仅在于使权力在民主的条件下正确运行,而且是实现监督的保证。从一定意义上讲,反腐败实质就是一个监督权力的问题。发展民主,是监督的基本条件和重要形式。实践证明,民主发展,则监督易行,权力的正确行使就有保证;缺少民主,权力就会避开监督,腐败就容易发生。只有社会主义民主得到切实发展,在党内和党外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落实好了,才能有效监督约束领导干部,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和扩大基层民主,进一步发展依靠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机制,让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参与权、批评权等民主权利,创造更多的党员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条件和渠道,这是人民民主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加强监督的重要内容。

    (三) 充分发挥纪委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

    纪委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要盯紧“重要岗位”,即“一把手”和掌管人、财、物等重要权力的领导岗位;要关注“重要时期”,即学校招生录取、就业,人员聘用、职称评聘、项目审批,以及领导干部家有婚丧喜庆等事情,工作及职务发生升迁、调动及逢年过节等时期;要聚焦“重要事件”,即在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出现的重要工作项目、参加重要外事活动、重要人事安排等事项。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和针对性监督,注重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要实行多种形式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质询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用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各级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

    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是党的监督机关,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肩负着重要使命。”党的十六大通过的党章,对纪委的职责和任务作出了重要的补充规定:一是增加了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内容;二是增加了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这是对纪委的重视和信任。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党纪的严肃性,真正坚持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要承担起组织协调、监督监察的重任,做到到位不缺位,到位不越位,协调不包办,监督不代替,以工作的实际成果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部门的权威性。

    (广东药学院 广东 广州 510240), http://www.100md.com(梅醒斌)